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
见55件,其中,县政府办理47件,涉及4个镇(街道)、20个部门和单位。其
中,农业农村类10件,城建交通环保类14件,社会保障财贸类5件,经济建设
类7件,科教文卫类11件。县委组织部门办理8件。代表所提建议大部分被采
纳,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4件,占7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件,
占23%;留作参考的2件。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督办
过程中,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工督办制度,坚持以
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督办工作。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
见55件,其中,县政府办理47件,涉及4个镇(街道)、20个部门和单位。其
中,农业农村类10件,城建交通环保类14件,社会保障财贸类5件,经济建设
类7件,科教文卫类11件。县委组织部门办理8件。代表所提建议大部分被采
纳,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4件,占7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1件,
占23%;留作参考的2件。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督办
过程中,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分工督办制度,坚持以
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