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3971人,其中,伤残军人269人、“三属”
67人、复员军人35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4人、参战退役人员308人、60周
岁及以上烈士子女122人、60周岁及以上的老退伍军人1914人、年满70周岁老
退伍军人和入朝老战士807人。年内,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810.52万元,发放
义务兵家庭和在乡优抚对象优待金942万元,发放2015年度义务兵立功受奖的
奖励金37100元。同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97.6万元,为优抚对象缴
纳医保22万余元,报销各类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28.02万元。
【优待抚恤】
2015年,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3971人,其中,伤残军人269人、“三属”
67人、复员军人35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4人、参战退役人员308人、60周
岁及以上烈士子女122人、60周岁及以上的老退伍军人1914人、年满70周岁老
退伍军人和入朝老战士807人。年内,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810.52万元,发放
义务兵家庭和在乡优抚对象优待金942万元,发放2015年度义务兵立功受奖的
奖励金37100元。同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97.6万元,为优抚对象缴
纳医保22万余元,报销各类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28.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