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
比上年增长7.33%。其中:税收收入217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8%;非税
收入85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5%。主要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增值税43097
万元, 比上年增长2.1%;营业税58433万元,比上年增长12.9%;企业所得税
24073万元,比上年增长5.55%;个人所得税6299万元,比上年增长18.11%;城
市维护建设税11380万元,比上年增长8.41%;城镇土地使用税14981万元,比
上年增长52.79%;土地增值税15988万元,比上年增长-51.15%;房产税7884万
元, 比上年增长-2.91%; 耕地占用税18246万元, 比上年增长22.05%;契税
11366万元,比上年增长-14.35%。是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189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8%,同口径比上年下降41.73%。全县实现社会保
险基金收入3988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42万元。
【财政收入】
2015年,全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
比上年增长7.33%。其中:税收收入2177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8%;非税
收入856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5%。主要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增值税43097
万元, 比上年增长2.1%;营业税58433万元,比上年增长12.9%;企业所得税
24073万元,比上年增长5.55%;个人所得税6299万元,比上年增长18.11%;城
市维护建设税11380万元,比上年增长8.41%;城镇土地使用税14981万元,比
上年增长52.79%;土地增值税15988万元,比上年增长-51.15%;房产税7884万
元, 比上年增长-2.91%; 耕地占用税18246万元, 比上年增长22.05%;契税
11366万元,比上年增长-14.35%。是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189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8%,同口径比上年下降41.73%。全县实现社会保
险基金收入3988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