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坚持以重点企业达标排放为目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
的治理,全县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COD(化学需氧量)≤40毫克/升、
氨氮≤2毫克/升。 完成《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对
2011—2013年马踏湖生态保护环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对列入《小
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的项目进行梳理建档。先后完成县政
府关于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和关于清查《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完成情况汇报。
【水环境治理】
2015年,坚持以重点企业达标排放为目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
的治理,全县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COD(化学需氧量)≤40毫克/升、
氨氮≤2毫克/升。 完成《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并对
2011—2013年马踏湖生态保护环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对列入《小
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的项目进行梳理建档。先后完成县政
府关于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和关于清查《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完成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