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业生产结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6&A=1&rec=86&run=13

农林牧副渔收入及比重 1840年以前,县境北部沿湖一带居民以渔业为主,
南部缓岗和中部平原地区广大农民以种植业为主。 至1950年,全县有农户66760
户,占总户数的96%,从事工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2782户,占总户数的4%。
1965年,全县种植业收入2778.2万元,占全县农业总收入的81.9%;林业收
入0.18万元,占0.0l%;牧业收入3.8万元,占O.11%;工副业收入389.2万元,
占11.5%;渔业收入3.55万元,占O.1l%;其他收入218.6万元,占6.4%。
1985年,种植业收入13250.6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38%;林业收入176.3万
元, 占0.5%;牧业收入1304.4万元,占3.8%;工副业收入18797.5万元,占54
%,渔业收入33.7万元,占0.9%;其他收入990.2万元,占2.8%。
1987年,全县农业总收入46894.19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6231.23万元,
占全县农业总收入的34.61%; 林业收入211.81万元, 占0.45%; 牧业收入
1239.70万元, 占2.64%; 工副业收入27041.25万元, 占57.65%; 渔业收入
38.98万元,占O.08%;其他收入2141.22万元,占4.57%。
农林牧副渔业产值比重 建国以来, 全县农林牧副渔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
占比重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62年,在全县2233万元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种植
业占79.56%,林业占0.08%,畜牧业占6.96%,副业占12.69%,渔业占0.62%。
1965年农业总产值为3317万元,种植业占82.33%,林业占0.18%,畜牧业占2.5
%,副业占14.83%,渔业占0.16%。1975年在农业总产值1006万元中,种植业占
73.28%, 林业占0.56%, 畜牧业占7.45%,副业占18.65%,渔业占0.06%。
1983年在农业总产值20463.5万元中,种植业占54.79%,林业占0.63%,畜牧业
占8.99%,副业占35.54%,渔业占O.05%。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9326
万元,种植业占69%,林业占0.1%,畜牧业占13%,副业占17%,渔业占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