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要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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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建县年代考

桓台,原名新城县。置县前隶属,《山东通志》载:“金,长山县地、
高苑县地、临淄县地,隶般阳路。”1206年,元太祖(孛儿只斤铁木真)开
始叛金,于外蒙古斡难河即位号成吉思汗,称元年。1210年(金朝卫绍王大
安二年),朝廷下令选拔勇士,守卫中都(北京),张贵中选,任军职,因
军功升为辅上将军兼任高苑县尹,后充任山东东路兵马副元帅。1213年,蒙
古兵分三路伐金,南及怀孟(即河南修武,武陡一带),东至登沂(蓬莱、
临沂),济南、青州,淄莱、长山、高苑等府、州、县皆陷,但其掠而不守。
次年5月,金宣宗避敌迁都汴梁(开封)。此时,蒙古兵虽去,而金朝兵力
却难以到达山东、河北。山东地方豪强,各自为政。杨安儿、红袄花帽等农
民起义军蜂起,各据一方。金朝与济南、青州、淄莱间,政令不通,民众流
离失所。 1214年(金贞祜二年) ,山东东路兵马副元帅兼高苑县尹的张贵
(桓台人),收集流民,占据长山县驿台,筑堡结寨,绕齐桓公戏马台修筑
土城,以保百姓。1217年,元太祖抚定中原后,因张元帅保聚驿台,授以县
职,此为建县之始。但未知建县确在何年。置县以来,在建县时间上有三种
说法。
其一,历代编修的11部《新城县志》均载:“《元史》世祖至元十九年
戊子秋辛亥,并淄莱路田、索二镇,仍于驿台立新城县治。”
其二,王士祯在清康熙二十七年撰写的《重修儒学记碑》中载:“至元
中统中,始置新城。”
其三,齐克昌在清末《新城经始年月考》中载:“建县当在丁丑以后数
年之间。”
本志编纂期间,对上述三说的主要论据及争论的焦点作了考证。
第一,历代《新城县志》所载“《元史》世祖至元十九年戊子……立新
城县治”之说,本身就不能自圆其说。其一,查遍《元史》,根本就没有此
项条文或注释。其二,按纪年干支而论,若以新城立县为至元十九年,则当
为壬午,不当为戊子。以世祖改元而论,甲子至戊子为二十五年。以顺帝至
元而论,始于乙亥,终于庚辰,共六年。其间,既无戊子,又何有十九年。
其三,按年号、国号而论,公元1260年庚申,蒙古世祖忽必烈嗣位,始有年
号, 称中统元年。 1264年(中统五年)甲子,蒙古改为至元元年。1271年
(至元八年)辛未,蒙古始改国号为元。以世祖忽必烈即位而论,庚申至戊
子为二十九年。以元之大统一而论,庚辰至戊子为九年。以改国号而论,辛
未至戊子为十八年。
第二, 不同意“《元史》 世祖至元十九年戊子”之说的王士祯,认为
“世祖中统中,置新城”。世祖之中统年号,始于庚辰,终于癸亥,共五年。
后人何以舍此记彼,取于二十余年以后的至元十九年。
第三,不同意“《元史》世祖至元十九年戊子”之说的齐克昌,则认为
“建县当在丁丑以后数年之间”。齐克昌之辩,虽把建县时间推到了元太祖
时期,但末定论。
本次修志期间,经过一年多的考证,均有所得。
(一)《元史·地理志》载:“元初,太宗在潜,置新城县”。笔者认
为,元太祖在位二十二年(1206—1228年)皆为太宗在潜之年。《元史·地
理志》不称太祖,而说“太宗在潜”所置,是因为太祖从分三路伐金后,多
经营西域,其关南的内政建置均由皇子太宗(孛儿只斤窝阔台)及大臣木华
黎治理。《齐乘》载:“新城县本长山驿台镇,国朝戊子年,以人民蕃聚置
县,以田、索二镇隶之。”《齐乘》作者,为元兵部侍郎于钦。他时常乘舟
顺小清河至马踏湖,再抵索镇转乘马车至益都。于是当朝官宦,所著有据。
证明历代《新城县志》所载的“戊子”年是对的。《中国历史纪年表》载:
孛儿只斤拖雷监国的那一年,当为戊子年,也是“太宗在潜”的最后一年。
(二)元至元二年淄莱路教授丁钰所撰《初建儒学记碑》载:“粤自天
元开国,豪兴蝟兴。本土张元帅,收集游民,保据此地,遂革台为城,故曰
新城。逮今四十余年,皇上改至元之二,朝廷清明百揆时,序定品秩,设奉
给,省并州县,迁转官吏,其子张晋遂受除,迁于他所,继景州蓨县杨公来
任是邑。”丁是当时人,作纪刻石。足见至元二年以前,已建县四十余年。
其间,张贵、张晋、杨温已在此任过一、二、三任县尹。
(三)1965年,唐山镇于堤村建窑时,从地下挖出一元代张鹏翼夫妻之
石棺,系平阳陧州县尹张晋的第四子,卒于大德五年(1305年),又佐证了
丁钰说“至元二年,张晋受除,迁于他所”之事。
(四)历代《新城县志》载:“元设县尹一员,用汉人;监县一员,用
蒙古人。凡县尹用印,讫封识付监县收掌。”足见新城县治为元朝所置。
综上所述,历代《新城县志》所载“元史世祖至元十九年戊子秋辛亥,
并淄莱路田、索二镇,仍于驿台立新城县治”之误,在于混淆了建县和田、
索二镇并入新城的时间,把二者统记为“元世祖至元十九年”。正如齐克昌
在《新城经始年代考》中所说:“建县时,事属草创,二镇初不统于县,至
世祖十九年乃并之。”则是建县自在先,并镇自在后。旧志中的“仍”字,
系指筑城自在前,置县自在后的表示。“并”字,则是建县自在前,并镇自
在后的前后省文。据考证,公元1214年筑新城,立新城县治,当在蒙古孛儿
只斤拖雷元年戊子,田、索二镇并入新城县的时间,则在世祖至元十九年,
故订正为1228年(蒙古孛儿只斤拖雷元年)置县。

马踏湖名考

关于马踏湖名称的由来,历史上有两种说法。一说春秋时期,齐桓公于
此会诸侯,六诸侯恐陷被擒,将重兵带至湖畔,由众马踏成湖泊,名为马踏
湖。一说齐景公有马干驷,畋于青丘,故取名马踏湖。
一、 椐史料记载, 齐桓公九会诸侯,其地点皆不在桓台。只有公元前
827年,周宣王静在此湖会过齐侯。说众马踏成的湖泊,纯属民间传说。桓
台境域,横跨齐河~广饶深大断裂带两侧,南部海拔最高程29.5米,而湖区
只有7米,湖底为6.5米,南北地势相差23米。湖区比博兴县南部低1.5米以上,
比高青县东南部低2~5米,大自然形成的低洼地,正是由于地质构造和地貌
特征所致。
二、古代济水,沿齐河~广饶深大断裂带由西至东入海。起凤至里仁之
间的馑饥岭,实为济水的古堤。发源于鲁中山区的乌河、猪龙河、孝妇河诸
水汇而成湖。正如明代王象艮在《锦秋庄记》中载:“湖虽跨高、博、吾邑
三县,其实尺地勺水皆在吾邑,此地最下,仰受泰山万壑洪流下壅入海故道,
因汇而成湖,周环百里水天一色。”
三、持“齐景公有马干驷,畋于青丘”众马奔驰于此地而得名马踏湖之
说,确有一定道理。北魏郦道元著《水经注》载:“济水又东北迤为渊渚,
谓之平州坑。 ” 《太平御览》载:“齐人为湖曰坑。”《山东通志》载:
“平州坑为新城县之会城湖。”系指周宣王静在此会齐侯而得名。
春秋时, 此地称少海, 现土壤构成中可见海相沉积物。《左传》载:
“齐景公有马千驷,畋于青丘,与晏子游于少海。”青丘,即华沟村北二里
许之青冢,现青丘上建有五贤祠。1987年建五贤祠时,曾在此出土过春秋时
之陶罐,证明春秋时,确有人在此居住。华沟村中已发现马厩湾古迹,距地
面2米以下为一马粪层,其面积广而厚可佐证其为牧马场地。
唐代李白曾由徂徕至此观光,写下诗句:
齐有倜傥士,鲁连特高妙;
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耀。
后人为纪念李白来此,改马踏湖为李白泊、谪仙泊,又名官湖。
宋代苏东坡由登州来此观赏湖光,并赋诗《横湖绝句》:
贪看翠盖拥红妆,不觉湖边一夜霜;
卷却天机云锦缎,纵教匹练写秋光。
后人取其诗中的“锦、秋”二字,改称锦秋湖。
明嘉靖三十七年《新城县志》载:“麻大泊在县东北五十里,乌河西、
新城、高苑、博兴三县之间,俗名官湖,又名锦秋湖。”可是,当时官府行
文通称马踏湖,后讹为麻大泊、麻大湖。至清顺治九年仍以马踏湖之名冠湖。
清乾隆年间,因新城、博兴两县为湖区边界,互为诉讼,各持己见。新城县
始以馑饥岭为界区分湖名,岭北复名麻大湖,岭南改庞家湖为锦秋湖。1985
年,正式复名为马踏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