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礼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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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庆
1.相亲 男儿缔婚,亲朋备礼品、喜资致贺,主人设宴款待;女儿定亲,其亲友多赠衣物、首饰,
以示祝贺。
2.生子(俗称坐月子) 妇女分娩次日,男向女方娘家报喜。女方长老在6日、8日最晚12日,备
米、面、鸡蛋、衣帽、喜资前来祝贺(俗称送米)。20世纪50年代前,只有女方娘家能“送米”。乡
里馈赠鸡蛋、油条等,但不得进产房。80年代,亲朋好友均可“送米”,贺礼日趋丰盛,宾主聚宴。
婴儿满月,外祖母接至家中住数日,称“度满月”。民国时期,女婴到外祖家,前额点黑点,返回改
红点,称“打狗”。男婴则反之。20世纪50年代起,“打狗”旧俗已废,余习沿续至今。
3.建房 民国时期,建房时先置供奠祭,午餐宴待工匠,鸣鞭庆贺。20世纪50年代后,供品改为
花糖,工匠分享,上梁时,绕房鸣鞭炮。
4.乔迁 阖家迁彼处定居,宴请新地邻里,俗称“温锅”,邻里赠礼物,以示欢迎。
5.庆寿 民国时期,富绅男女年逾60岁开始庆寿,赠礼多带“寿”字,如寿屏、寿联、寿桃之类,
宾主畅饮。贫者称做生日,直系子女献薄礼以表孝心。建国后,凡家中一人“生日”,举家改善生活。
80年代,一般年逾50岁即开始庆寿,盛行亲朋馈赠厚礼,登门祝贺,设宴款待。
6.其他 建国后,凡参军、升学、就业、晋级、提干(部)、家属农(业)转非(农业)及个体
工商业开市等,均视为喜庆之事,亲朋馈赠礼物,贺资或宴请。
社交 清末民初,民见官,婚丧、祭祖、拜神均行跪拜礼,仕儒相见为拱手礼,女子参拜长老作
揖请安,男女握手视为不规。20世纪30年代起,开明人士及工商界始改鞠躬礼,军人、学生行举手礼。
新中国成立后,新的社交礼仪逐渐形成。典礼、会议等隆重场合普遍行鞠躬礼或举手礼。亲朋好友相
见,不分男女行握手礼。来宾,迎出门外,先握手问好,双手接礼物,客前主后入室,双手奉献烟、
茶。临别送至门外,握手道:“再见”或“再来”。宴宾,城镇多用圆桌,不分首席,男女同桌就餐;
农村多用方桌,客人、长者居首席,余者挨辈就座,敬酒起立,男女分席。询问他人姓氏称贵姓,50
年代称同志,80年代称师傅,要人让路称“借光”,求人助忙道:“劳驾”。请、您好、对不起、谢
谢、再见,已成为社会交往中的礼貌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