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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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清末,新城县官立小学堂原为旧书院,房屋多不适用,运动场地狭小。乡间初级小学校舍
条件更差。这类学校多实行多级编班、复式教学,学生人数少,学校规模小。校舍多为乡村旧有公房
或由家庙、祠堂改建。少数学校有运动场地。多数小学仅有教室及办公室等简陋房屋,以土台子代为
课桌。
民国时期,各小学校舍比清末有所改善。新建县立学校的房舍,皆按当时较高标准施工。县立索
镇小学迁往大圣寺后,占地10亩,新建教室两排,计14间。教室前后开窗,光线充足。荆家、唐山、
棘托和雅和庄小学等学校均在1921年后陆续改建或新建成标准较高的校舍。棘托小学占地30亩,一次
新建房屋49间。学校建有餐厅、实验室、游艺室、劳作室等。雅和小学还建了二层教学楼和供师生集
合用的礼堂。
建国初期,小学校舍与学生人数急剧增加。1950年,全县383所小学,有校舍总面积486808平方
米,平均每个学生所占面积16.78平方米。教室895间,总面积为37946平方米。多数学校无运动场地。
1958年,县政府为改造农村小学校舍投资3.2万元,初步改变了建国初期的旧貌。
“文化大革命”初期,多数农村校舍失修,危房、黑屋增多。近半数学校既无院墙又无大门。加
上联办中学大量涌现,小学校舍拥挤。1979年初,全县小学共有校舍房屋10129间,其中较为适用的
仅有4761间。1979年下半年,各学校开展群众性校舍改造活动。以解决危房、黑屋子为重点,修缮急
待维修的房屋,并对采光不足的教室拓宽门窗,初步改变学校面貌。1983年,县政府成立校舍改造办
公室,采取政府拨款和群众集资等多种投资方式,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危房、无黑屋,班班有
教室,人人有木质课桌凳及校舍、院墙、大门、厕所、操场、课桌凳六配套的要求,对各级学校实行
改造。至1985年,出现一批建设标准较高的教学楼、实验室、宿舍楼等校舍建筑。1985年5月,经省、
市验收,桓台县中、小学校改造已基本达到合格标准。
中学 新中国成立前,桓台县建有3所中学,主要是借用民房代为校舍。1952年,桓台中学的校
舍系原县立索镇小学的房屋,仅能维持师生上课,办公之用。师生宿舍多是租借平房。1956年,在索
镇西门外修建新校,按省教育厅统一标准施工,校舍较为适用,并有较宽阔的运动场地。同年,新建
的桓台二中及稍后新建的三、四中,标准较低,校舍多利用旧有房屋改建。4处中学皆无实验室和图
书室。
1971年,新建的唐山、耿桥、邢家、荆家、侯庄、马桥6所中学多是边建校边招生。1969年初,
联中、附中大量涌现。绝大多数是在原来完小校舍基础上发展起来。1979年秋,县政府确定以农村联
办中学为重点,由群众集资办学。国办中学,由县财政统一拨款,本着“保证重点,解决急需”的原
则,统盘考虑校舍改造问题。各联中以解决黑屋子、土台子为突破口,购置了木质课桌凳,修缮危房、
旧房,校舍面貌初步改观。其间,桓台一中新盖宿舍楼3幢。
1984年起,县政府提出中、小学校舍改造标准,各中学实行全面校舍改造。唐山、起凤、荆家等
镇建起一批质量较高的校舍,新建校舍达全部校舍的半数以上。国办中学的校舍水平亦有明显提高。
桓台一中,城镇中学、索镇一中,唐山农中都新建了教学大楼。至1987年5月,全县中学校舍全部实
现无危房,无黑屋,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木质课桌凳。各学校达到校舍、院墙、大门、厕所、操场、
课桌凳六配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