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党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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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台县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或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
领导作用。
1927~1936年,桓台党组织的中心任务是:领导全县人民反抗封建势力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发展和壮大党的组织,建立农民协会等群众团体,打倒贪官污吏。
1937~1949年,中共桓台县委的中心工作是:领导全县人民开展武装斗争。其中1937~1945年,
以发展党的组织和抗日群众团体,建立和壮大地方武装,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创建革命根据地,建立
各级抗日民主政府为中心。举办青年干校,培训干部队伍;成立长桓独立营、县大队、区中队;发动
群众参军支前,拥军优属;消灭日、伪、土、顽敌;挖战壕,毁铁路,切断日、伪交通线;粉碎日军
的五次“强化治安”运动,坚持敌后游击战争,一切为了争取武装斗争的胜利。1946~1948年,中共
桓台县委的中心工作是:领导全县人民反击国民党反动派进犯解放区,开展反奸诉苦,减租减息,反
蒋保田,土地改革运动;动员人民参军参政,拥军支前,开展剿匪反特,消灭国民党军队及还乡团的
残余势力,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扶持发展工商业,恢复和创办中、小学及业余教育事业;中共桓台
县委由秘密转为公开的执政党;建立健全工人、妇女、青年等群众组织。
1950~1952年,中共桓台县委的中心工作,一是抓国民经济的恢复,医治战争创伤;二是抓剿匪
反特,结束土改,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改造三类乡,取缔反动会道门,开展“三反”、“五反”
和爱国丰产竞赛运动,引导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发展工农业生产。这一时期,肃清了暗藏在
境内的10余股国民党、还乡团残余势力,取缔了19种反动会道门和30余家大烟馆、赌局、妓院,清查
出国民党中统、军统和日伪特务组织20余个,镇压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没收地主的多余土地7万余亩,
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雇农和下中农, 使贫雇农、 下中农的人均占有土地由1945年的0.9亩增加到
2.03亩。查处少数有严重贪污受贿行为的干部和严重违法经营的工商业户,扶持了85%以上的守法经
营工商业户。至1952年底,全县有常年互助组550个,并试办起3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全县农民
树立了榜样。
1953年起,中共桓台县委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城镇民主改革,实行粮
食、棉花、芦苇、油料统购统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
全县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建立起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
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1956年9月,县委贯彻中共“八大”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时,注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
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并对有历史问题的干部进行全面审查,使他们放下了政治包袱。
这一时期,由于县委正确地贯彻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扬党的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愈来愈高。
1957年5月,县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讲话,正确
处理300余起人民内部矛盾。是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县党员中开始
整风。年底,又在党内整风的基础上转入反右派斗争。由于反右派斗争犯了扩大化的错误,有200余
名干部、教师、医生被划为右派分子,一批干部职工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误伤了许多干部职工。1958年,贯彻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开展“拔白旗”、“反右倾”和1959
年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
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全县国民经济受到很大损失,加上自然灾害的侵袭,导致三年严重经济困难。
1962年2月,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初步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
训,纠正“五风”错误,开始向农民追赔平调的物资。1963年起,县委在经济工作中贯彻“调整、巩
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组织8000余名干部深入农村,解决了万余户的缺粮、缺房问题,并裁减了
17个工业企业,精减下放3000余名干部、职工,充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同时,在农村开始推行包产
到组、包产到户责任制,工农业生产有所回升。是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还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
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活动。1964年,桓台县遭受百年罕见的特大水灾,冲毁房屋4万余间,造成21
万亩粮田绝产。县委书记刘林祥率领500余名干部涉水亲临137个进水村,领导灾区人民抗洪排涝,救
济灾民,开展生产自救。1965年5月~1966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清政治、
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又误伤了一批干部。其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工农业生产仍取得显
著成绩。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席卷全县。全县人民的思想混乱,组织瘫痪,党的活动中断。1970
年12月,县委恢复工作,各级党的组织重新组建。1975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学习理论,安定
团结,把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开始整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等行业,工农业生产创历史最好水
平。1976年春,由于“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干扰,社会秩序再度陷入混乱,工农业生产遭受损失。当
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中共桓台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揭批江青反革命
集团的罪行,开始拨乱反正。1979年1月,县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并把发展经济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同时,按照
“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解决了一批冤假错案及历史遗留问题。
其间,县委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先后发出关于发
展乡镇企业、建筑业,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企业放权、让利、利改税等文件,促进了
工农业、建筑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1982年起,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文明礼貌活动。整顿党的组织,改革
领导体制,由过去党的一元化领导,逐步转向党政职责分明。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和综合治理,开展
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城市活动,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1984年4月,撤销
人民公社体制,改建为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县
委选派一批干部和科学技术人员深入乡镇企业帮助工作,农村商品经济得到较大发展。9月,中共桓
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确定,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前进,集中全力抓好各项改革,大力推
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85年2月党的五届二次会议确定,从严治党,不遗余力地抓
党风和廉政建设,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承包负责制和目标负责
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农业服务体系,开挖引黄过清补源工程和配
套沟渠,全县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1987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58778万元,
比1978年增长2.4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