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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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3月,县审计局对41个工基交企业、53个商业企业和95个行政、事业、财政、金融单位审
计了国家资产、流动资金、上交利税等项目。同年5月,对县制锨厂1983年财务决算和经济效益试审。
1985年,县审计局对28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不正之风作了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7.5万元。同
时,查出99个单位超规定发放奖金、实物、补贴等296万元。是年底,全县共审计检查139个单位,查
出违纪金额47.14万元。起风镇鱼四村个体户“皮包公司”倒卖钢材等,被依法惩处。新城面粉厂李
某贪污套取国家粮食加价款,依法惩处。新城镇邢家村许某无证经营,偷税漏税,立案审计,据其非
法所得,处以没收罚款。1986年,对27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69万元,上交县
财政162万元。1987年又对41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13万元,上交财政102万元。
1987年,桓台县审计局获山东省审计机关先进单位;淄博市审计机关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