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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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报表制度,主要统计工农业生产、商
品购销、对私商改造、公私比重等主要指标。1958年,执行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报表制度,由原来
一揽子统计,分为工业、农业、财贸、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物资等专业统计。同时,全县各主管部
门和基层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形成较为健全的统计网络和专业统计报表制度。1958年由于
“大跃进”的影响,浮夸风盛行,致使许多统计数字严重失实。1961年起,贯彻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
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整理核实了1949~1965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并建立起严谨的统计制度和审核制度,编印了1949~1965年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文化大革命”初
期,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人员被调出,大量统计资料被销毁。1970年,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建立统
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全县统计工作得到恢复,但统计工作仍受“左”的错误影响,错报、漏报、乱
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197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本县统
计制度逐步趋于正规。1983年12月,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统计法》,统计工作制度、法规日臻完善。
至1987年,全县统计队伍发展到近千人,并先后参加《统计原理》电视讲座和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函授
学习及业务培训、技术职称审定。部门统计齐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邮电、物资、基建、财政、
金融、文教、卫生等主要指标,反映工农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人民生活和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
模与速度,由基层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县统计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