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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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 解放前,村庄公共建筑有庙宇、学校、碾屋、水井等。新中
国建立初期,多数村庄建起村政办公室、会议室、学校。70年代起,公共建
筑设施逐渐增多,有灌溉机井,机房、饮水塔、变压器房、医务室、教学楼、
代销经销店等。80%的村庄建立青年之家,俱乐部,幼儿园等。村内街道,
干道宽一般为10米左右,一般街道宽6~8米。
生产建筑 建国前,少数村庄有油坊、弹花坊、织布房等。80年代初期,
由村庄建的砖瓦窑厂,铁木业加工厂、暖气片厂、面粉厂、小型化工厂、针
织厂等建筑、交通、商业企业1048个。
住宅建设 建国初期,民房已由原来的多单间建筑逐步发展成多种形式
的建筑,有“二郎担山”,“牛郎挑担”等四合院式。建筑用料,一般以砖、
石为基础、土坯砌墙、木构架、草苫顶结构而成。20世纪60年代,王茂等村
庄实行宅基统一标准、沿街统一式样,成排建设。1982年,农村住房建设实
行统一规划,宅院地基多为15米见方,平房习惯盖法为3米开间,房宽5~7米,
最宽的9米,高4米左右。1983~1987年,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
人们对住房要求越来越高,民房建筑已有锁皮厅、厦檐房、楼房等,建筑材
料以砖、石、瓦、水泥、石灰为主,有的还用釉面砖,大理石、玛赛克装饰,
涂料、壁纸、各种质地的天花板。至1987年底,全县324个自然村均按村庄规
划方案建设, 农村建房90139户, 总建筑面积157.36万平方米, 其中瓦房
10765户,占建房总户数的14.94%。新城、唐山、周家等乡(镇)的少数农
户还建起低层楼房20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