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厂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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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县城多为油坊。50年代起,随着各业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装备
的增加,厂房建设逐年扩大,生产条件大为改善。1987年,城区厂房建筑总
面积396595平方米。其中低层楼84座,多层楼23座,高层楼1座。工业交通系
统建筑面积160599平方米,占建筑总面积的40.49%;商业服务系统建筑面积
136878平方米,占34.51%;教育系统建筑面积19212平方米,占4.84%;卫
生系统建筑面积19412平方米,占4.89%;文化系统建筑面积8970平方米,占
2.26%;机关建筑面积49190平方米,占12.40%;其他建筑面积2334平方米,
占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