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境内工业企业较少,全民工业企业由惠民专署实业公司直接管理,
县政府实业科代管。 个体手工业由县供销合作社管辖。1956年1月,桓台县手工
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负责全县的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工业企业管
理实行双重领导,全民工业企业以地区管理为主,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则以县工业
科和手工业管理科为主,同时接受专署工业局领导。此后,组建桓台县工业局,
统一管理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同时,撤销县工业科和手工业管理科。
1958年后,随着工业企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决定适当扩大地方的管理权限,
惠民专署直接管理的5个全民工业企业下放给县里领导, 县里直接管理的16个集
体工业企业下放给公社经营。 1960年, 县属工业企业只有10个,比1958年减少
68.2%。从1961年起,中央强调集中统一,全民工业企业又上收为惠民专署管理,
16个社办工业企业亦上收为县里领导。此时,桓台县设立工业、公社工业、手工
业、 机械4个工业局,始按工业行业管理。1962年5月,上述4局又合并为桓台县
工业交通科,同时挂手工业联社牌子。11月,工业、交通分设为两个科,并恢复
手工业联社。 1963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同工业科合署办公。从1965年起,随
着省、专署行业管理的明确分工,境内工业企业在原材物资的供应、产销情况的
交流等方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此时,县级工业管理只是粗线条
的综合性管理,即一个管理机构同时挂几个牌子。
1970年2月, 全民工业企业又由惠民专署下放给县里领导。1975年10月,城
乡建设与建筑业从县工业局划出, 成立桓台县基本建设局。1976年7月,公社工
业企业又从县工业局划出,成立公社工业局,同时挂二轻工业局牌子。1977年,
组建桓台县工交办公室。 4月,公社工业局改称社队企业局。1978年后,随着社
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开始出现行业联合管理形式。1980年8月,
组建桓台县经济委员会,同时撤消县工交办公室及工业、二轻、社队企业、交通
等局。 1981年3月,建筑业从县基本建设局划出,组建桓台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统辖全县的建筑企业。 1984年4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局,同时恢复交通
局、社队企业局,分别管理交通运输和乡(镇) 、村企业。是年6月,县经济委员
会改为行政机构,下设第一、第二轻工业公司和工业公司,按工业行业分别管辖
经委所属的工业企业。1985年,组建桓台县建筑管理局,与建筑总公司合署办公。
1987年2月,撤消一、二轻工业等3个专业公司。全民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隶属县
经委直接管理,乡(镇)、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隶属乡镇企业局领导。
第一辑 工业管理体制
建国初期,境内工业企业较少,全民工业企业由惠民专署实业公司直接管理,
县政府实业科代管。 个体手工业由县供销合作社管辖。1956年1月,桓台县手工
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负责全县的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工业企业管
理实行双重领导,全民工业企业以地区管理为主,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则以县工业
科和手工业管理科为主,同时接受专署工业局领导。此后,组建桓台县工业局,
统一管理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同时,撤销县工业科和手工业管理科。
1958年后,随着工业企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决定适当扩大地方的管理权限,
惠民专署直接管理的5个全民工业企业下放给县里领导, 县里直接管理的16个集
体工业企业下放给公社经营。 1960年, 县属工业企业只有10个,比1958年减少
68.2%。从1961年起,中央强调集中统一,全民工业企业又上收为惠民专署管理,
16个社办工业企业亦上收为县里领导。此时,桓台县设立工业、公社工业、手工
业、 机械4个工业局,始按工业行业管理。1962年5月,上述4局又合并为桓台县
工业交通科,同时挂手工业联社牌子。11月,工业、交通分设为两个科,并恢复
手工业联社。 1963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同工业科合署办公。从1965年起,随
着省、专署行业管理的明确分工,境内工业企业在原材物资的供应、产销情况的
交流等方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此时,县级工业管理只是粗线条
的综合性管理,即一个管理机构同时挂几个牌子。
1970年2月, 全民工业企业又由惠民专署下放给县里领导。1975年10月,城
乡建设与建筑业从县工业局划出, 成立桓台县基本建设局。1976年7月,公社工
业企业又从县工业局划出,成立公社工业局,同时挂二轻工业局牌子。1977年,
组建桓台县工交办公室。 4月,公社工业局改称社队企业局。1978年后,随着社
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开始出现行业联合管理形式。1980年8月,
组建桓台县经济委员会,同时撤消县工交办公室及工业、二轻、社队企业、交通
等局。 1981年3月,建筑业从县基本建设局划出,组建桓台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统辖全县的建筑企业。 1984年4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局,同时恢复交通
局、社队企业局,分别管理交通运输和乡(镇) 、村企业。是年6月,县经济委员
会改为行政机构,下设第一、第二轻工业公司和工业公司,按工业行业分别管辖
经委所属的工业企业。1985年,组建桓台县建筑管理局,与建筑总公司合署办公。
1987年2月,撤消一、二轻工业等3个专业公司。全民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隶属县
经委直接管理,乡(镇)、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隶属乡镇企业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