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年,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
讨论”、创建“公信法院”等各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案件9161件,审执结9111件
(含旧存) ,结案率为99.45%,结案标的额5.3亿元。年内,区人民法院被省委政
法委、省人事厅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
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记集体二等功。
【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45件693人。其中,公诉案件427件665人,
自诉案件18件28人。共审结刑事案件455件697人(含旧存) 。其中,公诉案件414
件641人,自诉案件41件56人。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23件131人。
其中,交通肇事104件105人,其他19件2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
98件140人。其中,故意伤害81件117人,过失致人死亡6件6人,强奸3件3人,非
法拘禁5件9人,绑架2件4人,非法搜查1件1人。侵犯财产案件140件267人。其中,
盗窃90件187人,抢劫18件34人,抢夺1件2人,诈骗16件22人,敲诈勒索6件9人,
侵占、职务侵占8件12人,故意损坏财物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54件103
人。 其中,寻衅滋事17件32人,妨害公务6件6人,邪教组织1件5人,聚众斗殴2
件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件5人,盗掘古墓葬6件16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件2
人,其他19件3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4件22人。其中,非法经营
5件6人,合同诈骗4件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件5人,出售购买运转假币、持
有使用假币、信用卡诈骗、借款诈骗等4件7人。贪污贿赂案件22件30人。其中,
贪污10件18人,受贿6件6人,挪用公款5件5人,单位受贿1件1人。渎职案件4件4
人。
其中, 玩忽职守3件3人,徇私枉法1件1人。判处3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
112人, 3年以下有期徒刑75人,拘役的10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448人。单
处罚金的27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3人,宣告无罪的2人。积极参与全区环境治理,
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 于7月28日,依法审结全省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被
判刑的案件,王纯贵被判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957件,审结1947件(含旧存)。依
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86件。 其中,离婚786件,婚约财产纠纷2件,登记离
婚后财产纠纷8件, 抚养、扶养关系纠纷31件,抚育费31件,扶养费10件,监护
权纠纷1件,赡养纠纷15件,探视子女权纠纷2件。依法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0件。
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186件。其中,财产权属纠纷45件,
财产损害赔偿45件,相邻关系31件,其他65件。依法审结票据及股东权纠纷案件
10件。 其中,票据纠纷2件,股东权纠纷8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760件。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684件 (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586件、医疗事故损害
赔偿15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3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80件) ,名誉权4件,其他
人身权72件。依法审结特殊侵权纠纷案件37件。其中,雇员受害赔偿22件,雇佣
人损害赔偿4件, 产品责任9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不当得利、适用特别程序及
其他纠纷案件48件。在审理过程中,为确保实现“效率与公正”主题,成立专门
法庭,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由稷下法庭审理,劳动争议、医
患纠纷案件统一由民事审判一庭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由各法庭审理。
【商事审判】是年,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957件,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945件。其
中, 受理各种合同纠纷案件3955件, 审结3938件。受理破产案件2件,审结7件
(含旧存)。在审结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548件,借款合同684件。其
中,民间借贷纠纷384件,企业之间借款19件,其他281件。借用电、水、气、热
力合同纠纷403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58件。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4件,
国有土地租契18件,商品房预售24件,房屋拆迁5件,其他7件。建筑工程合同纠
纷80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71件,其他9件。租赁合同纠纷103件。运输合同纠
纷22件。其中,货运合同19件,客运合同1件,其他2件。承揽合同35件。担保合
同1529件。 农村承包合同30件。保险合同16件。服务合同14件。储蓄存款合同2
件。仓储、保管合同5件。委托合同3件。合同代位权纠纷4件。合同撤销权纠纷1
件。 信用证纠纷1件。劳动争议案件209件。其中,劳动合同110件,事实劳动关
系争议2件, 劳动保险2件,其他95件。劳务合同54件。其他137件。在审结案件
中,判决结案1348件,调解结案1976件,裁定结案614件。其中,驳回起诉29件,
撤诉585件。 审结诉讼标的总金额1.96亿元。积极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先后
审结了山东曙光集团橡塑助剂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双齐面粉厂、齐鲁石化齐
华工贸总公司工程公司、淄博三鑫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通达实业服务总
公司、 山东临淄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等企业破产案件7件,妥善安置破产企
业职工1250人,未发生矛盾激化事件,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审判】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2件,审结222件。在审结的案件中,
不服公安治安管理的2件。不服土地资源管理的28件。不服城建管理的9件。其中
拆迁2件,房屋登记7件。不服技术监督管理2件。不服环保管理2件。不服交通管
理145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2件,不服水利管理1件。不服民政管理1件。
不服乡镇政府管理4件。其他26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行政处罚151件,
行政裁决9件, 行政许可1件,强制措施1件,要求履行义务32件,要求履行法定
职责27件,其他1件。经审理,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6件。其中,
行政处罚4件,行政裁决2件,履行法定职责10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原具体行政
行政行为的12件。 其中,行政处罚4件,行政裁决2件,履行法定职责6件。判决
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1件,驳回起诉的1件。裁定
准许原告主动撤诉的190件。其中,行政处罚140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裁决4件,
强制措施1件,要求履行义务32件,履行法定职责11件,其他1件。是年,共受理
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252件, 执结252件,执结标的额363万余元。坚持做好对行
政非诉讼执行案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工作,对于存有处罚有误、程序不
合法等问题的,明确指出其错误,说明道理,不予立案执行,并提出司法建议。
对于符合立案执行规定的, 则依法立案执行。5月31日,对影响胶济铁路客运专
线施工的辛店街道山王社区27户住宅楼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执行工作】 是年, 共受理执行案件1883件,执结1840件 (含旧存) ,执结率
97.72%,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执行期限内全部执结,并安排了专门人员
负责执行信息录入,所有案件执行情况均及时准确录入执行信息系统,信息录入
率达到100%。 9月、10月两个月,安排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对历年来未执结
的积案逐件清查。 对2006年6月30日前受理的符合终结、中止执行条件的案件,
依法终结、中止归档;对不符合终结、中止执行条件的案件,按照案件类型列入
清理对象,重新调整执行人员,突击执行。推进执行改革,探寻执行长效机制建
设, 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12月7日,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
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临淄集中清理执行
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区法院设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指挥中心,构建起由党委
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在开展的
集中执行活动中,区法院设立了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车辆调度组、争议裁
判组等,抽调部分法警、审判人员与执行人员组成的执行组。将被执行人为政府
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各级人大代表的案件列为重点执行对象,采取人大监
督、政府督促、法院执行的三级联控措施,由区委政法委牵头,与公安、检察、
工商、税务、土管、银行、房管等18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被执行人在融
资、 投资、经营、置产、注册新公司等方面予以限制。截至年底,执结积案162
件, 执结标的800余万元。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针对有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确无履行能力,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的情况,经区法院党组研究,
争取区政府支持,并与区财政、民政部门协调,由区民政局从红十字协会中拨专
款5万元设立临淄区执行救助基金。 年内,有13名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拿到了救助
金,有效地缓解了社会矛盾、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审判监督】是年,共审理再审案件26件。其中,旧存案件15件,新受理案件11
件。 新受理的再审案件中,抗诉案件10件,区法院提起再审1件。共审结再审案
件16件。其中,调解结案3件,终结诉讼2件,判决维持原判11件。所有再审案件
的审理,均按规定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调解结案的案件,经充分协调,达
成和解,均实现案结事了。裁定终结或判决结案的案件,均做到公平、公正、合
法裁定或判决。认真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专门负责审判监督的审判人员分
工负责,对除调解结案、当庭过付、案结事了以外的案件逐案进行质量评查,重
点评查判决上诉和引起上访的案件。年内,共评查各类案件8585件。其中,刑事
案件455件, 民商事案件5382件,行政案件222件,非诉执行案件252件,执行案
件1840件,司法鉴定案件434件。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坚持每月一次通报全院,
有效地发挥了审判监督作用。
【立案信访工作】 年内,共立案9161件。其中,刑事445件,民事1957件,商事
3957件,行政诉讼222件,行政非诉讼执行252件,执行1883件,司法鉴定434件,
再审11件。严格按照立案审查工作规程审查立案,做到该立则立,不该立不立,
为案件审理做好基础工作。发挥大立案龙头作用,认真做好受理案件的立案时间、
案由、诉讼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排期开庭时间等事项的录入登记,以及送达、
转送等工作。补充修订诉讼费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诉讼费核算、收取及缓、减、
免手续审批等工作,确保诉讼费管理准确无误。落实网上立案、诉讼指南、举证
责任、诉讼风险责任告知等便民措施,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及看板展示形式,
在立案大厅告知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诉讼途径。年内,高度重视信访
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84人,处理群众来信21件次,接待处理集体上访19次210
人。进一步完善院长接访、重点案件督办、专职信访员、信访案件流程管理、责
任倒查及案件终结等各项制度,使信访工作在机构、人员、职能和制度上得到了
有效保障。针对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涉诉信访形势严峻的情况,全力做好
涉诉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诉案件的排查疏导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化解和稳控
工作,保证了赴省进京的“零上访”。
【物质装备建设】年内,区法院对机关审判法庭进行整体改造,建成建筑面积为
2400平方米, 由10个简约型法庭、4个小审判法庭、1个能容纳126人的科技智能
化法庭组成的标准高、配置精、技术新、功能全的科技法庭,并改建院区相关设
施,实现了行政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区“三区分离”。加强信息化建设,
更新信息网络服务设备和自动化办公设备,升级审判管理系统,对立案、审理、
结案、评查、执行、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实施无缝管理,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
化。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庭审活动中的应用,建立了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化
音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科技审判法
庭综合性应用平台,实现了庭审活动科技化。不断拓展信息技术在司法政务中的
应用,引进档案管理、
财务管理、 资产管理软件,安装车辆GPS定位系统、法院安保监控系统,推
行无纸化办公,实现了司法政务智能化。
(王爱明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