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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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经历了支援南方抗击雨雪冰冻灾害、“4.28”事故应急救援
和善后处置、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等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考验,在挑战
面前,民政部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勤奋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
作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承办区
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中的两件圆满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困难群众基
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村务公开制度日益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双拥
共建成果不断巩固,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老龄工作
稳步推进;落实“一岗双责”,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有效;统筹兼顾,专项社会事
务管理不断规范。在全市2008年度民政工作考核中,临淄排名第一。

【社会救助】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
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27户3218人,农村低保对象2940
户7188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和各类补贴1120多万元。二是农村“五保”供养
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区年内新投入敬老院改扩建资金500多万元,有8所敬老院被
评为省一级敬老院, 5所被评为省二级敬老院,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实现政府
集中供养。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实施夕阳扶老“五个一”工程,着力提高
了供养水平。三是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查灾、
报灾、 救灾工作,共发放救灾款35万元。为400多人(户)发放大病救助和临时
救济金117.15万元。继续实施“复明救助工程”,投资112.5万元为750名老年白
内障患者免费进行了复明手术。投入50多万元对特困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进一
步完善了困难群众救助基金积累机制,为全区整个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救助机
制的完善奠定了有力的物质基础。

【全力应对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年初,在南方部分省市发生历史罕见的雨雪冰
冻灾害后,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紧急动员和组织社会
各界募集善款102万元, 及时支援了灾区抗灾自救。在“4.28”胶济铁路重大事
故善后处置工作中,积极协调各个保包组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市领导给
予了充分肯定。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 也正值“4.28”事故进入善后
攻坚的关键时刻,分两线作战,在继续保持足够力量做好“4.28”事故善后处置
工作的同时,投入力量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组织了全区“慈心一日捐”暨向
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全区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
800多个企业共计6万多人参与捐赠活动, 接收捐款捐物共计3610.78万元,全部
上缴市抗震救灾专户,为全区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全市首期援建工作在全省
取得“十个第一”的佳绩作出了重要贡献。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制定了《临淄区
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各乡镇(街道)
积极抓好落实,成效显著,其中朱台镇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乡镇。
认真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指导未按
期换届的金南居委会、桑家社区居委会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

【城乡社区建设】大力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出台了《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
谐社区的实施意见》,将社区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并列为
年终考核内容,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年内新成立了12个社区居
委会,全区67个城市社区全部实现“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目标,
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补贴全部实现财政拨付。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和社区工作
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
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确定朱台镇西单村等10个新农村
建设示范村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试点工作主要内容进
行建设,并达到“十个一”标准,推进了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

【双拥共建】修订完善了双拥工作六项制度,继续开展了“科技、法律、行业、
社区”拥军系列活动和“两新组织”(新兴经济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双拥共建
活动。建立了特困军人家庭救助机制,切实解决了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组织开
展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了到临淄冬季拉练的部队官兵,送去慰问
金5万元。组织了“国防知识竞赛”活动。

【优抚安置】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再次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
准,使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实施优抚医疗保障机制。全面完成了
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确保出台的《临淄区抚恤定补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得以顺利实施。 为全区2000名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用
48.3万元, 发放大病救助金11万余元,统一为全区1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
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手续并缴纳了保障金。优待金实行财政统筹,城市义务
兵家属优待金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共发放各类优待金450多万元。 切实开
展“夕阳扶老、关爱功臣”活动。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复退军人全部加入了农村
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开展了优抚对象普查工作。

【退伍军人安置】对城镇退役士兵按政策进行了妥善安置,安置就业率保持100%。
共接收农村退役军人125人, 及时为他们办理了落户和档案转交手续,并积极做
好了农村退役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全区投入360万元,对城乡“三无”人员全部实行了政府供养。
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
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明显提高。加大村居老年公
寓建设管理力度,全区已有高标准老年公寓15所,设计床位2500多个,已入住老
年人1841人。齐陵街道新建一处大规模社会养老机构—淄博市颐康养生院,该项
目一期工程投入资金1600万元,已有部分老人入住,其中为政府代养“五保”老
人和城市“三无”人员17名。

【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至
年底,全区社区民间组织共注册登记122个,备案213个。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
协会,年内重点培育了齐都镇特种动物养殖协会等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重要
影响的农村经济协会。加强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和民间组织民主法制建设,开展
了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完成了2007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二是加强
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张店-临淄、淄川-临淄边界线联检、乡镇驻地主要道路地
名标志调查和部分生活区、道路的命名工作。三是其它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
共办理结婚登记3897对, 离婚登记707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军休干部的两项
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区军休所被民政部表彰为和谐军休家园。发挥烈士陵园的爱
国教育阵地作用,组织了革命烈士悼念活动,并积极筹备临淄革命史纪念馆的装
修布展工作。加强对全区福利企业的服务管理,全区29个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
971人,年实现销售收入9亿多元,残疾职工的各方面待遇全面得到落实,实现了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继续做好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持了和谐
稳定。(徐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