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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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审批 自1982年起, 对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实行“环境影响
报告” 审批制度。至199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17个,检查验收建设项目34个。
1993年,开始实行“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竣工、
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建设项目单位要向区环保局交纳一定数额的“三同时”保
证金。 1991~2000年,共收到申报项目785个,审批通过建设项目723个,拒批项
目62个,验收建设项目103个,增建环保设施117台(套),新增环保投资790.82
万元。 2001~2002年,共收到申报项目479个,审批通过建设项目464个,拒批项
目15个,验收建设项目20个,增建环保设施120台(套),新增环保投资400万元。
环保设施监理 1987年9月,投资13.7万元,联合完成对齐鲁石化公司23千米排污
暗渠的维修。1990年,对全区企业环保设施进行调查并建立环保设施档案。1991
年,作为全国第二批环境监理员制度试点单位,临淄区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1993年,成立环境监理机构,开始对企业环保设施进行巡回检查。1995年,齐鲁
石化公司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18项, 总投资920万元。1999年,开始向10家重
点企业派驻厂员。2000年,重点加强了对汇宝纸业集团等20家企业的监督管理。
2001~2002年, 对3处河流断面作为监理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
理次数达到275次。
环境信访及污染事故纠纷处理 1975年秋, 齐鲁石化公司第二化肥厂、辛店
电厂、 铁石车辆段发生废水污染事故,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1979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实施以后,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来信来
访不断增加,环境信访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85~2002年,共受理环境信
访1196件,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120起,赔偿经济损失428.8万元,办理人大建议
和政协提案159件。融资30多万元,为淄河两岸地区村庄打井11眼。
查处环保违法案件 1984~2002年,共查处环保违法行为70起,罚款18.18万
元,关停小炼油等“十五小”(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硫、土
炼砷、土炼汞、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
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小漂染)企业427家。城区6家化工企业限期迁出,并
完成了敬仲镇、朱台镇重点区域45家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宣传教育 自20世纪90年代起, 临淄区与《山东环境报》《山东环境》
杂志、 《淄博环境报》 及临淄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1994年,在
《山东环境》杂志组织专刊一期。1995年,在临淄电视台开设《临淄环保》专题
节目, 当年播出24期。 2002年, 编辑3集环保警示片在临淄电视台播出。开展
“六五”世界环境日重大环境宣传活动。1990~2002年,先后举办了环境保护书
画展、“庆‘六五’迎‘回归’”黑板画比赛,组织环保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了
《自食恶果》《环境保护法要记在心》《大宝的愿望》《拐子看门》等20个环保
节目,在全区巡回演出28场。组织了全区中小学环保知识书法比赛、知识竞赛,
参加了全市摄影和招贴画创意设计比赛,并获10个奖项。举办了有90个单位司炉
工参加的环保知识和燃烧技术培训班,累计举办环保法培训班41次,培训业务骨
干3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