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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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治理 1973年, 国务院提出对污染严重的城镇、工矿企业等要进行限
期治理。1978年,胜利炼油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1975
~1980年,国家拨专款对临淄区进行大气污染治理。1986年以后,临淄区重点加
强了对造纸、化工以及水泥建材等环境污染严重行业的限期治理。
锅炉和窑炉治理 1986年, 城区53台锅炉全部安装消烟除尘设备。1991年,
对临淄造纸厂和区医院旧锅炉进行治理改造。1990~1992年,对商业饮食灶进行
改造, 全区56家饭店一律更换节能型煤灶。1987~1994年,集中供热面积为161
万平方米。1995年,将桓公路以北、闻韶路以西的城市集中区作为禁烧散煤工作
的示范区,对该区域70%的饮食灶进行清洁能源改造。1997~1999年,改造10台
窑炉,分批改造145台燃煤茶水炉,取缔9家不合格茶水炉,拆除47根烟囱。1998
~2002年,对182家使用炉窑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其中有17家被依法关停。2001~
2002年, 对21家使用10吨以下锅炉企业和7家使用10吨以上锅炉企业进行限期治
理。2002年,中轩集团热电厂一期工程投入使用,拆除了管网范围内的31台燃煤
锅炉。1987~2002年,临淄区先后投资4867.2万元,对359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
仅2002年,治理投资就达到1200多万元,年削减废水排放量29万吨、化学需氧量
1871吨、二氧化硫10吨、烟尘39吨。
水泥行业治理 1988年,对8家水泥厂落后的除尘设备进行更换,采用了高压
静电除尘器。 1995年,投入资金300万元,对6家水泥企业进行治理。1998~1999
年,对宏达水泥厂等6家水泥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东风水泥厂4万吨生产线
因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而被关停。 2001年,对齐银等4家水泥企业实施污染治理
再提高工程,取缔8.8万吨以下水泥窑。
造纸行业治理 1990~1991年,对临淄板纸厂、淄博第二造纸厂、梧台造纸厂
的造纸废水进行治理。1991年,临淄造纸厂开始投资建设废浆回收工程,至1996
年,累计投资达2820.2万元。1996年,关停临淄社会福利制箱材料厂和富阳制箱
材料厂,淄博第二造纸厂停止制浆,临淄板纸厂改造成再生板纸厂,皇城再生纸
厂废水实现循环利用。1997年,对淄博第二造纸厂油毡原纸废水进行限期治理。
2001年底,汇宝纸业有限公司停止麦草制浆改用商品浆。
化工 轻工行业治理 1993年,淄博淀粉厂投入资金70多万元改造用水系统,
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临淄有机化工厂新上气浮装置对生产污水进行治理。1998
~1999年, 对辛龙化工厂、色织布厂、三鹏化工厂、临淄制药厂等25家水污染企
业进行限期治理, 4家被关停。2001~2002年,对中轩集团等18家水污染企业实
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亚细亚大酒店等90家饮食业企业的油烟污染、中轩集
团等4家企业的配套污泥脱出装置及8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厂采取限期治理。
主要治污工程 境内污水治理工程主要有两项, 一是临淄污水处理厂,二是
中轩集团污水治理工程。
临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001年, 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发展要求,临淄区投
资3400万元, 在城区东部建成面积2.67万平方米、日处理污水2万吨的淄河污水
处理厂及相配套的城北供排水管网。 污水采用水解酸化减氧/耗氧生物滤池法工
艺深度处理, 处理后污水的化学需氧量控制在50毫克/升,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及氨氮等指标分别控制在10毫克/升以下, 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
级标准,可作为市政绿化、工农业及淄河水上公园用水。
中轩集团污水治理工程 1997年,一期工程投资65万元,建成日处理污水500
吨污水处理装置,年底通过市级验收,实现达标排放。1999年,二期工程开工建
设,总投资176万元,采用先进的活性污泥厌氧床压氧~生化双重工艺,6月竣工,
8月底通过市级验收,日处理浓度为2000毫克/升污水3000立方米,设计排放指标
化学需氧量200毫克/升。2001年2月,三期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6月竣工调试,
日处理污水3000立方米, 进水浓度为化学需氧量4800毫克/升,排水指标为化学
需氧量200毫克/升,工程投资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