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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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前,全区有图书报刊摊(店)14个,音像(响)摊(店)33家,录
像放映厅14处,印刷企业44家,四通打字静电复印50余家。到2002年,全区有歌
舞娱乐厅21个, 音像制品出租、零售摊(店)51个,演出场所3处,网吧49家,
印刷企业47家,图书报刊经营摊(店)57个。
1989年12月,区文化局有两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文化市场。1992年,成立文
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区的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工作。文
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成立后,制定出临淄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程序》《文化经营
许可证审批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轨道。
1993年,先后选送人员参加中央党校、省文化厅、市新闻出版局举办的文化
市场管理人员学习班及理论研讨会,全区的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使经
营业户懂法、 守法,合法经营,1994年,印制《文化市场法规汇编》500册,下
发到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及个人,采取以会代训的培训方式,对经营单位的负责
人进行培训。先后举办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学习班10次,印刷企业负责人学习班
1次, 书刊音像制品经营负责人学习班两次。此外,还建立经营单位、业户执法
档案,制定经营人员培训考试计划、例会制度、奖惩制度,对违法乱纪的经营业
主进行处罚。每年年终召开一次文化市场工作总结大会,对遵纪守法的经营者进
行奖励。 在1994年的扫黄打非工作中,查扣非法出版物1200余册,录像带600余
盘,淫秽书刊、录像带、激光视盘41本(盘),封建迷信物品16套。取缔、查封
无证非法经营摊点6个,封建迷信摊点14个,录像点3个。吊销文化图书、报刊经
营许可证5个。查获外地不法书贩1名,对14名经营、放映淫秽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的违法人员,根据程度分别进行经济处罚、收审和行政拘留。
1995年,区委领导作了扫黄打非工作电视讲话,连续10天在区电视台黄金段
时间播出。印制扫黄打非宣传材料3万份,出动宣传车4辆,用一周的时间,走遍
城乡的大街小巷,广泛进行宣传。全年收缴、封存各种非法出版物近万册,音像
制品2000余盘, 淫秽书刊36册。取缔、查封无证经营摊点9个,封建迷信摊点12
个, 违章经营业户两个。破获非法复制录像带窝点1个,行政拘留两人,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两人。
1999年,临淄区音像制品专供站成立,对全区音像制品实行统一专供。2000
年对演出市场进行了整顿,做到演出许可证、演员证、演出合同书、演出节目单
的四审核制度。 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演出团体3个,制止无审核、无批准的非法演
出活动5次。
2002年,扫黄打非活动以查大案、要案为主,对音像市场进一步进行治理。
全年集中扫黄打非活动6次, 查缴非法音像制品9.17万张,出版物2800册,电脑
主机18台,影碟机4台。在一个无证经营盗版VCD光盘的黑窝点中,一次就查获盗
版音像制品1.7万余张。取缔无证经营单位及业户21个,经济处罚1人,移交公安
部门刑事处分1人。
截至2002年,共查扣各种非法出版物2万余册。查扣非法经营设备100余台、
游戏电路板200余块、非法音像制品10万余张。临淄区连续数年被省新闻出版局、
省文化厅命名为山东省文明书刊市场、十佳出版物市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被市
扫黄打非办公室评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新闻出版管理先进单位。其中1人被省
人事厅、省新闻出版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