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文艺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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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我国第一部诗歌集《诗经》收录临淄民歌11首,称《齐风》。包
括爱情、射猎、讽喻等方面的内容。曾来稷下学宫讲学的荀况所著的《赋篇》和
《成相》,是我国年代最早的赋。西汉时期的文学家邹阳的代表作《谏吴王书》
和《狱中上述》 也很著名。 曾为临淄侯的曹植留存下来的诗、散文、辞赋等有
100余篇, 其代表作有《白马篇》《名都篇》《七步诗》《洛神赋》等。西晋左
思构思十年的力作《三都赋》,留下了“豪贵之家,竞相传写,洛阳为之纸贵”
的佳话。唐房玄龄的《文思博要》、宋王辟之的《渑水燕谈》、明韩超然的《宦
游录》、清谢宾王的《雪兰堂诗集》等三百余篇作品,均久传不衰。抗日战争时
期创作有话剧《反汪》《一群妇女》等文艺作品。
20世纪50~80年代, 文化馆创作的八仙戏《两个苫子》参加了省首届戏剧创
作会演。长篇小说《古城青史》由山东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剧本《及时雨》
获省创作二等奖,《划宅基》由省电台录放。
进入90年代后,文艺创作队伍迅速发展,出现了一大批新人新作,数百件作
品在省以上报刊发表或获奖。区文化馆为抢救民间文学艺术,搜集整理了35万字
的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等,编辑出版了《临淄民间文学集成》一书。山东友谊
出版社出版了于洪亮的散文集《齐都撷英》。路高德的短篇小说集《笑女》由中
国海南出版社出版。张洪涛、刘亮、韩雷声等人创作的小品《大豆腐、大丈夫》
两次在全国获奖。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区文化局于1995年成立文艺创作中心,
设立文艺创作基金, 制定了创作规划和奖励规定, 每年用于文艺创作的奖励达
1.5万元。区文化馆创办的《临淄文化报》,每月一期,每年刊登各类作品100余
篇,其中被市以上报刊采用20余篇,培养了一大批业余作者。
1999年,临淄的业余文艺创作队伍不断扩大,涌现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和文坛
新秀。17岁中学生韩保华的小说《追梦雨季》、刘玉德的《古都枪声》、王献章
的《散文随笔》相继出版。有20余件作品在全国、省以上评选中获奖。
2000年,李光乐的散文《竹石图》、诗歌《海东新韵》先后在全国笔会、全
国诗歌交流研讨会上获一、二等奖。海天出版社出版了郑燕的长篇小说《花季属
于我们》。
2001年,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张晨光的长篇小说《晨光童话》。刘亮、陈
希云创作的临淄区第一部电视文学剧本《贤相晏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2002年,文艺创作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较大的突破,有近百件各类
作品在市以上报刊发表。同时文艺创作者们还瞄准了齐文化等历史题材的创作。
戏曲短剧《美酒谏》、小品《齐母训子》《田相退贿》《画蛇添足》等反映齐国
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相继发表于《戏剧丛刊》。到2002年,全区各类业余作者
达到上百人,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人,省作家协会会员6人,市作家协会会员30
余人。第七节 图书 档案
图书借阅 1918年, 临淄县立图书馆成立,开始图书借阅活动。50年代,县
文化馆设有图书室,在各乡村设有流动图书点。1984年,成立临淄区图书馆,存
书2万余册, 有读者700余人。1991年,区政府投资180万元,建起了2700平方米
的图书馆大楼。藏书3万余册,年购书经费8000元,有读者1100余人。
1992年,图书馆组织中小学生20人参加了由中国少工委、文化部少儿司、中
国妇联等单位组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读书竞赛”活动,获优秀组织奖。1993年,
为方便读者,区图书馆与淄博市图书馆联网,成立全市通行的“风帆读书社”,
拥有读者500余人,该社读者可在全市的各家“风帆读书社”借阅图书。1994年,
组织中小学生18人参加由中宣部、团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文化部少儿司等单
位举办的“中华五千年历史知识竞赛”读书活动,获优秀组织奖。
至2002年,区图书馆有藏书6万余册,年购书经费5万元。设有成人、少儿、
齐文化资料中心等借阅室,拥有读者4.2万余人。全区有乡镇、街道图书室10个,
藏书16万余册。有村级图书室154个,藏书11.6万余册。
图书发行 1912年, 华兴印刷局成立,以后又有梓文堂书局、益和恒书局、
闻韶书局等自营图书发行机构相继开业,主要经营中小学教科书及其他图书和文
化用品。1947年,新华书店临淄支店成立,不久因环境恶化即撤掉。1948年8月,
成立临淄县新华书店。1950年营业额3688元。1985年图书发行量达247.96万册,
营业额139.90万元。
1993年, 区新华书店设有辛店、 音像、 炼厂等图书门市部。 图书销售量
420.14万册,销售金额560.51万元。1994年成立临淄区图书音像发行公司,1996
年又增设化工商城图书门市部。2002年,图书销售金额达到1684.17万元。
个体书摊、民营及私营书店自90年代开始兴起。到2002年增至57家,分布于
临淄区的各个商业区、生活区以及学校的周边地区,各大百货超市均有图书零售
业务,图书发行量达52万余册。
档案馆室建设 清代以前, 临淄档案无考。 民国期间档案仅有少量收存。
1964年档案馆成立, 在县委大院有库房3间,面积49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
间,全县烧毁档案3017卷,其中馆藏档案1541卷。1974年,在区政府院内新建档
案室7间,面积126平方米。1984年新建档案楼,面积113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
570平方米。 馆内配备有档案密集架、档案橱、温湿度自动记录仪、去湿机、灭
火器及防强光、防高温、防尘、防盗、防虫、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有计算机、
刻录机、扫描仪、复印机、缩微阅读器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区档案馆现藏1946~2002年区(县) 乡机关、区(县)属事业单位档案共86
个全宗,3万卷。其中,革命历史档案10卷,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1.8万卷,科
技档案118卷, 专门档案7518卷, 实物档案211卷, 声像档案467卷,照相缩微
1959~1961年青州档案365卷,鉴定、待销档案1863卷。馆藏资料分政治、经济、
军事、 法律等16大类,1.2万册。至2002年,室藏档案40余万卷。其中,文书档
案12万卷,科技档案1万卷,专门档案27万卷。室藏资料15万册。
档案开发利用 区档案馆建有完善的《全宗卷》 《全宗名册》《全宗介绍》
等12种检索工具, 计946册。组织汇编《档案馆指南》《临淄区行政区划沿革概
况》等编研资料18种,57.58万字。人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并用,为查阅、借阅、
复制档案资料提供方便。 1989~2002年,共接待查档者28万余人(次),提供档
案、资料40余万卷(册)。
1979~1988年,在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期间,
查阅档案271卷, 有147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 1628人摘掉地富分子帽子。平反
“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54起,为1251名干部重新做出组织处理决定,
189名人员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
1983年,齐陵镇的村民在稷山开山炸石中发现古墓群,在古墓群的管辖问题
上,临淄区和青州市发生争执。后经查证馆藏的康熙年间《临淄县志》,确定该
古墓群为临淄管辖, 妥善解决了边界纠纷和被抢文物的善后处理工作。 在编修
1989年版《临淄区志》和23个部门志过程中,接待查阅者3448人(次),提供档
案和资料1632卷(册),摘录资料1500余万字。1987年,在区土地管理局组织开
展的土地申报、 房产确权过程中,共接待87个单位查档者180人(次),复制档
案材料500余份,节约重复征用土地费890.8万元。
1990年,区城乡建委查阅了100余处,近5万平方米的公私房产权档案,为科
学制定和实施临淄区城市规划提供了详实的依据。1991年,区党史委在编写1949
~1987年《中共临淄党史大事记》 一书时,调阅区委、区政府档案320卷,编写
大事记20余万字。1997年,区民政局实施的区划勘界中,临淄区和青州市的地界
出现纠纷,经查阅两县合县、分县时的档案,省政府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名单及1950年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确定二王冢和四王冢归临淄管辖,为界碑的
定桩提供了可靠依据。 在全市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中,为全区115个事业单
位查阅复制了相关档案材料。此外,经过查阅档案,为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及企业新产品的开发、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档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