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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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中国成立至80年代初, 临淄无土地资源管理单设机构。1987年7月1
日,临淄区土地管理办公室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内设行政股、
用地股、宣传监察股。同年11月28日,临淄区土地管理局成立,同时撤销临淄区
土地管理办公室。 1988年1月23日,撤销用地股,成立统一征地服务站、利用规
划站和地籍管理站3个股级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8人,共有编制18人。1993年
10月27日, 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区土地矿产管理局,行政编制1 9人,内设办公
室、用地科、规划地籍科、土地执法科4个行政科室及地政管理所、地产交易所、
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2000年3月,临淄区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成
立,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归临淄区土地矿产管理局管理。2002年7月,
临淄区土地矿产管理局更名为临淄区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为17人,下设办公室、
监察科、地籍科、规划用地科;局属事业单位设立临淄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政管理所、地产交易所及土地收购储备服务中心。
地籍管理 1986年2月,临淄区作为淄博市的试点单位,开始进行全区土地利
用现状详查工作。1988年8月,全面完成详查任务。取得了7项成果:查清了全区
各类土地数量、分布及利用状况;编制了区、乡(镇)及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分
类面积统计表; 编制了乡 (镇) 和行政村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全区1∶
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编制了全区1∶10000分幅权属界线图; 编制了区、 乡
(镇)边界接合图;编写了18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和区土地利用现状
调查报告;进行了土地的初次登记、统计,建立了全区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表;
绘制了全区1∶50000耕地坡度分级图。
1992年8月至1993年10月, 开展了临淄区辛店城区地籍调查,实测面积35平
方千米,绘制1∶500地籍图716幅,调查宗地563宗。其中,齐鲁石化公司156宗,
十化建10宗,辛店城区397宗。利用GPS控制网,保证了辛店城区与齐鲁石化工业
区的数据衔接。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开展了临淄区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共调
查各类建设用地3788宗(不包括村、居民宅基地)。其中,国有土地2330宗,集
体土地1458宗。2000年4~12月,开展了辛店城区34.8平方千米的变更地籍调查工
作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共投入资金100万元,140人次参与作业,建立了辛店城
区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辛店城区地籍管理自动化。本次共调查宗地1990宗,
建立了控制面积为660平方千米的四等GPS控制网一个,施测界址点8304个,喷绘
1∶500地籍图600幅,编绘了比例尺为1∶5000的辛店城区地籍挂图。2002年3月,
临淄区1∶2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总投资300万元。完成了全区668.2 5平方千米内(辛店城区、齐鲁石化工业区已
完成调查的约64.8平方千米除外)的所有土地地籍调查。各类建设用地、村庄界
址点、 道路、河流等地物交汇点均实地设置界桩,利用RTK技术或全站仪施测界
址点坐标,并计算面积。建立临淄区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管理
模式。
土地利用规划 1991年,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规划期为1991~
2000年。1996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第二轮修编,规划期为1996~2010年。
规划规定, 到2010年,全区耕地减少量不得超过99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占用不
得超过877.33万平方米;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量不得少于1243.33万平
方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的同时,适度开发土地资
源。1997~2002年,共开发土地834.67万平方米,其中耕地621.84万平方米,实
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359.42平方千米, 占耕地面积的
90.1%,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
土地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从1986年
起,临淄区开始办理土地征用。1998年,开始对国有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全面实
行有偿使用,以出让、租赁、合资入股等形式处置土地资产。2001年12月,淄博
市最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在临淄敲响了“第一槌”,5.11万平方米土地成功
拍卖给3家单位和个人, 出让期限分别为40年和50年,成交总额3408万元。截至
2002年底, 全区共办理征地1340万平方米;有380余宗划拨土地纳入了有偿使用
规道,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970多万元;有1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2.08
万平方米,收取资金1.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