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资源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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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土地资源面积668.25平方千米,由低山丘陵和山前平原两部分构成。低
山丘陵面积为186.04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27.84%;山前平原面积为482.21
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72.16%。
耕地 1936年, 全县有耕地364.89平方千米,垦殖率68.7%,农业人口16.07
万人, 人均占有耕地2266.68平方米。1949年,全县有耕地370.32平方千米,垦
殖率69.7%,农业人口186774人,人均占有耕地1980.01平方米。1970年行政区划
变动后,耕地增至439.33平方千米,垦殖率为65.8%,人均占有耕地1153.34平方
米。随着城镇、乡村建房,工矿、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用地逐渐增多,至
2002年, 全区耕地面积减至387.97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5 8.48%,农业人
口36.37万人,人均占有耕地1066.67平方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66.67平方米。
林地 包括山丘、河滩造林和农田林网及“四旁”植树。1936年为2690.67万平方
米,占土地总面积的5%。1949年建国时为1856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5%。
2002年为2714.67万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4.1%。
其他用地 2002年, 居民点、工矿用地135.7平方千米,交通用地2510.79万
平方米, 水域用地2262.11万平方米, 合计183.44平方千米, 占土地总面积的
27.7%。未利用地 截至2002年底,全区尚有荒草地、裸岩山地和其他未开发利用
土地3725.33万平方米, 占土地总面积的5.6%,由于地理位置不同,未利用土地
差异较大。 平原乡镇未利用土地面积小,全区易开发的土地资源还有70.99万平
方米。处于南部山丘地区的乡镇未利用土地相对较多,特别是边河乡、南王镇,
分别占未利用土地的43.7%和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