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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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1986年, 国务院批准进行职称改革,由过去的职称评定
改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依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临淄开始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从1992年开始,取消对企业职称评审指标
的控制,对计算机软件、统计、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系列的中、初级资格实
行以考代评。2000年,在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
争上岗的试点工作。2001年,在全区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
不再下达评审指标,只控制聘任岗位数。2002年,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增加
计算机水平要求。

1998年,市政府印发《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全
区开始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并逐年开展了大范围的继续教
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知识分子干部家属“农转非” 1984年10月9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改
善知识分子工作生活的若干规定》。临淄区根据省、市有关对具有相当助理工程
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中教六级、小教四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和文艺十
二级以上文艺工作者, “文化大革命” 前大中专毕业(包括六六届毕业生,因
“文化大革命”1966年以后毕业的)、现任科级(区县局级)以上职务的市、区
县、乡镇国家机关干部,获得市一等科技成果奖和省级以上(包括一、二、三等)
科技成果奖励的首位人员,其户口在农村的配偶、15岁以下子女(包括不满18周
岁的在校学生和不满18岁、孤身在农村无他人照顾的非在学子女)、无他人照顾
的父母,可分期分批办理“农转非”的规定,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知识分子干部家
属“农转非”。

1985年4月5日,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贯彻知识分子政策的补充规定》的意见规定:一、电视大学、函授大学、
夜大学、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等毕业生中的正式工人和部分高级中专毕业生
由组织分配当工人的,以及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考试合格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的
全民所有制正式工人,凡符合干部条件的,可有计划地转为国家干部。二、全国
科学大会后,获得市级以上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奖或市委市政府以上领导机关批
准授予先进荣誉称号的现任县级(含相当县级)和科(局)级干部,其工龄满15
年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其他知识分子干部工龄满20年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上,凡
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写出报告,连同本人获奖的证明材料一
并报市人事局或教育局研究后予以办理家属“农转非”。三、对家属“农转非”
知识分子的随迁子女,凡目前尚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其年龄可适当放宽。对
已办理家属“农转非”知识分子的配偶,凡符合招工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
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劳动部门准予办理招工手续。对“农转非”人员的子女,
有需转学、 入学者,各教育单位应积极予以安排。至2002年,全区共为317户,
1172名知识分子干部家属办理了“农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