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于1991年6月成立社团科, 7月1日成立临淄区社会团体管理领导小
组。 2002年8月社团科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的规定,1991年开展了对区级、乡镇级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经
审查合格予以登记的有93个。1992年10月,对村(居)级社会团体进行复查登记,
共有163个村级社团参加了复查登记。 1994年开始对社团进行年检。通过年检,
注销了10家不合格社团。1998年根据有关规定对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
注销社团210个。 1999年,根据上级要求,非法人社团全部变更为法人社团。先
后查处了2起非法组织, 维护了社会稳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2001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至2002年底,全区有社
会团体4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4个。
第八类 民间组织管理
区民政局于1991年6月成立社团科, 7月1日成立临淄区社会团体管理领导小
组。 2002年8月社团科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的规定,1991年开展了对区级、乡镇级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经
审查合格予以登记的有93个。1992年10月,对村(居)级社会团体进行复查登记,
共有163个村级社团参加了复查登记。 1994年开始对社团进行年检。通过年检,
注销了10家不合格社团。1998年根据有关规定对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
注销社团210个。 1999年,根据上级要求,非法人社团全部变更为法人社团。先
后查处了2起非法组织, 维护了社会稳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2001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至2002年底,全区有社
会团体4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