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殡葬管理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5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5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土葬是临淄长期以来的殡葬习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进行殡葬改 革。50年代主要是改革封建迷信的殡葬习俗,丧事办理倡导严肃、简朴、节约。 60年代,改革旧的殡葬制度,提倡开追悼会和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集体公墓。70 年代开始推行火葬。1978年,有412个大队实行火化,火化率86.5%。1996年,区 殡仪馆投资20万元安装82-B架条式火化炉2支,投资50万元安装高档拣灰炉1支, 投资40万元改建火化间500平方米、追悼大厅260平方米,投资50万元新建了解剖 室、冷藏室、整容化妆室、接待室,投资300万元新建办公楼1850平方米,院墙、 大门修葺一新。1998年,区殡仪馆达到民政部三级殡仪馆标准。 2002年,全区火化尸体3700具,尸体火化率达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