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定期救济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5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5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凡有自救能力的贫困户,经国家救济及集体扶持,生活逐年好转。但仍有少
数家庭主要劳力痴呆或常年有病,缺乏自救能力,生活困难。从1985年起,对上
述户给予定期定量救济, 每户痴呆病残1人者,每月救济8元,两人者13元,3人
者18元。 是年救济222户774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0.02%,救济总额2.26万元。
从1986年始到1996年下半年止, 全区特困户定期救济享受人数453户1676人,占
全区农业人口的0.04%, 每年救济总额4.75万元。1994年提高了定期救济金额,
救济460户, 救济总额8.61万元。1996年下半年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定期救济工作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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