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148”法律服务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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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临淄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专线设立。“148”是“要司法”
的谐音,是司法行政部门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工作项目。
为加强对“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148”配套联动工作领导
小组,在区司法局设立了协调指挥中心和办公室。同时,各乡镇司法所也设立了
“148”法律服务专线。
“1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以后,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了专门值
班人员,工作很快开展起来。主要是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处处理
民间纠纷。 1999年3月,值班人员得知某棉纺厂部分职工因未能参加房改而准备
组织30人去市政府上访的信息后,迅速向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随即组织
法律服务人员前去依法调处,很快平息了这次上访事件。8月,梧台镇“148”值
班人员成功地调解处理了60名外地民工因工资纠纷欲到市、区政府上访的事件。
2000年3月16日,临淄区司法局组织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活动。并将每
年的3月16日定为“148” 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自“1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
至2002年底,共接听咨询电话1146次,接待群众来访4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