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临淄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专线设立。“148”是“要司法”
的谐音,是司法行政部门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工作项目。
为加强对“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148”配套联动工作领导
小组,在区司法局设立了协调指挥中心和办公室。同时,各乡镇司法所也设立了
“148”法律服务专线。
“1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以后,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了专门值
班人员,工作很快开展起来。主要是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处处理
民间纠纷。 1999年3月,值班人员得知某棉纺厂部分职工因未能参加房改而准备
组织30人去市政府上访的信息后,迅速向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随即组织
法律服务人员前去依法调处,很快平息了这次上访事件。8月,梧台镇“148”值
班人员成功地调解处理了60名外地民工因工资纠纷欲到市、区政府上访的事件。
2000年3月16日,临淄区司法局组织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活动。并将每
年的3月16日定为“148” 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自“1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
至2002年底,共接听咨询电话1146次,接待群众来访411人次。
第六辑“148”法律服务专线
1998年9月,临淄区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专线设立。“148”是“要司法”
的谐音,是司法行政部门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一个工作项目。
为加强对“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148”配套联动工作领导
小组,在区司法局设立了协调指挥中心和办公室。同时,各乡镇司法所也设立了
“148”法律服务专线。
“148” 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以后,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了专门值
班人员,工作很快开展起来。主要是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处处理
民间纠纷。 1999年3月,值班人员得知某棉纺厂部分职工因未能参加房改而准备
组织30人去市政府上访的信息后,迅速向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随即组织
法律服务人员前去依法调处,很快平息了这次上访事件。8月,梧台镇“148”值
班人员成功地调解处理了60名外地民工因工资纠纷欲到市、区政府上访的事件。
2000年3月16日,临淄区司法局组织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活动。并将每
年的3月16日定为“148” 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自“1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
至2002年底,共接听咨询电话1146次,接待群众来访4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