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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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临淄区公证处成立,当年即办理各类公证35件,此后公证业务逐年
增加。 1985年,办理各类公证605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484件,民间契约121
件。1988年,区公证处积极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公证领域,同
时注意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站协办公证的作用,使全区公证工作有了较大突破。
先后开展了赡养协议公证、退耕还林公证、法人资格公证。另外,还为齐鲁石化
乙烯工程办理了三村搬迁协议公证,为金融部门办理了摸奖储蓄公证,是年办理
各类公证2001件。1989年,公证处广开证源,经常深入工矿企业和乡村现场办理
公证,并且新开辟了建筑招标、投标现场公证,建筑承包、涉外合同等公证项目,
使公证项目达30多项。
1992年初,区公证处组织举办协办公证学习班,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进行
公证业务培训。同年3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必须公证项目范围扩大,
有招标及招标签订的合同,企业租赁承包合同,拍卖合同,出口产品订货合同,
财政周转金合同,抵押借款合同。在区主管部门的协调下,许多行政主管部门在
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把公证作为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客观上也扩大了公证
工作范围。1993年,区公证处在边河、召口等12个乡镇设立公证室,大力开展协
办公证业务,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公证工作的开展。
1996年,临淄区公证处在北羊乡开展了赡养协议公证试点工作,在敬仲镇开
展了义务教育协议公证试点工作,均取得很好的效果。1997年后,全区先后开办
了养路费收缴合同、计划生育合同、税务借款合同、义务教育合同公证以及企业
转制合同和赡养协议公证。
至2002年底, 区公证处共办理公证12.97万件。其中,经济公证4.19万件,
民事公证8.71万件,涉外公证7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