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临淄区司法局成立后,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司法队伍不断壮大,
职能作用逐步得以发挥。按照上级指示,从1986年起,先后具体组织实施了临淄
区三个五年普法规划。使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向深入。从1989年开始,
积极指导和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扎实开展, 以《依法治区五年规划》 为依托,以
“四民主”“四公开”为规范,深入地开展“优化社会细胞工程”“星级文明户
创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等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依法治理的先
进典型,为优化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网络逐步健全,矛盾纠纷的
排查扎扎实实,调解处理卓有成效。公证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管理逐步规范,服
务领域和业务量逐年增加。 “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加强,工作开展得扎
实有效。
自区司法局建立至2002年,临淄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
赞誉和表彰。 1989年6月,在开展全民普法活动中,临淄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2001年5月,临淄区被中
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1996—2000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
育先进县(市、区)”。1996年4月,省司法厅为临淄区司法局记集体“二等功”。
1999年12月,区司法局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
统先进集体”。2001年、2002年,区司法局先后两度被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山东
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年度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类 司法行政
1980年11月临淄区司法局成立后,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司法队伍不断壮大,
职能作用逐步得以发挥。按照上级指示,从1986年起,先后具体组织实施了临淄
区三个五年普法规划。使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向深入。从1989年开始,
积极指导和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扎实开展, 以《依法治区五年规划》 为依托,以
“四民主”“四公开”为规范,深入地开展“优化社会细胞工程”“星级文明户
创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等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依法治理的先
进典型,为优化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网络逐步健全,矛盾纠纷的
排查扎扎实实,调解处理卓有成效。公证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管理逐步规范,服
务领域和业务量逐年增加。 “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加强,工作开展得扎
实有效。
自区司法局建立至2002年,临淄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
赞誉和表彰。 1989年6月,在开展全民普法活动中,临淄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2001年5月,临淄区被中
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1996—2000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
育先进县(市、区)”。1996年4月,省司法厅为临淄区司法局记集体“二等功”。
1999年12月,区司法局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
统先进集体”。2001年、2002年,区司法局先后两度被山东省普法办公室、山东
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年度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