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执行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8&rec=506&run=13

民国时期,临淄县法院所作判决,由审判官组织执行。
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临淄县抗日民主政府与临淄县政府所设司法部门
所作判决,由所作判决的司法部门负责执行。
从临淄县人民法院成立至1987年1月, 临淄县(区)人民法院所作判决或调
解, 由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案件承办人负责执行。从1957年1月至1966年12月(不
含临淄并入益都县期间),县人民法院共审判民事案件1475件,需执行的150件,
执结145件,执结率为96.66%。1977~1986年,区人民法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共
3297件, 需执行的1248件,执结997件,执结率为79.88%。其中,当事人自觉履
行的占73%以上,靠强制执行结案的占7%左右,中止执行的占20%左右。
1987年后, 区人民法院收审案件越来越多,执行工作任务越来越重。1月,
成立执行庭,为专门执行机构,配两名执行员,执行工作仍实行审执统一的办法,
审判人员自审自执,执行庭处于协助执行位置。当年,区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
济案件共632件,需执行的376件,执结306件。年底,共有执行积案321件。1988
年3月,区人民法院为改变执行积案过多的局面,为执行庭增配4名执行员,并从
全院各部门抽调14名干警, 组成4个执行小组,由两名副院长带队,分东、西两
线,跑遍临淄、张店、广饶、青州等地36个乡镇,对历年旧存积案进行突击执行,
历时1个月, 执结案件103件,部分执行案件27件。1989~1992年,实行审执统一
和审执分离相结合的办法,执行庭专门执行难案及积案,各审判庭及人民法庭仍
自审自执。法院每年都适时抽调部分人员,组织集中突击执行或执行会战,对历
年中止执行的积案进行清理执行。 1991年4月,从全院抽调干警12人,配合执行
庭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全面突击执行,共执结旧存积案385件,标的额217.1万元。
1992年4~5月, 从全院抽调干警24人,分8个执行小组,开展集中突击执行,共
执结旧存积案132件, 标的额310万元。1989~1992年,共审结民事、经济、行政
案件3280件,需执行的2145件,执结1625件,执结率为75.75%。1993年起,探索
实行审执分离,当年执行庭配执行员11人。是年,区人民法院规定,机关庭实行
审执分离,审判庭作出的判决或调解,由执行庭执行;人民法庭仍实行自审自执,
但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交执行庭执行。 其间, 区人民法院审结民事、经济、行政
(含非诉讼申请执行) 案件共10989件,需执行的5653件,执结5195件,执结率
为91.89%,执行积案仍在上升。1997年,开始实行审执分离。是年,执行庭有执
行员19人, 17处人民庭,各有执行员(均为兼职)1人。当年,全院审结民事、
经济、行政案件共3819件,立案执行2009件,执结1904件,执结率达到94.81%,
初步遏制住执行积案不断上升的势头。1998年,全院审结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共3019件, 立案执行1614件,执结案件1608件,执结率达99.63%。2000年8月成
立执行局。2001年1月,申请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登记立案排号执行。2月执行人员
配至30人。为加强执行力度,采取案件执行责任制、组织执行会战、集中执行等
措施, 并坚持优先为特困企业和弱势群体执行。2000~2002年12月,区人民法院
审结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共9236件,立案执行4226件,执结4015件,执结率占95%。
其中, 采取强制执行的562件,占执结数的5.06%;自动履行的占90%左右,对于
确无履行能力者, 则予以中止执行。执结标的总金额2.1亿元,年均为债权人执
回标的金额7013.8万元。其间,克服各种困难与危险,远征外省,为债权人执回
标的金额3215.4万元,并及时执结委托执行案件13件,标的金额11.6万余元。

1987~2002年法院执行案件情况表
单位:件
┏━━━━━━━━━━━━━━┯━━━━━━━━━━━━━━┯━━━━━━━━━━━━━┓
┃年份 │受理 │执结 ┃
┠──────────────┼──────────────┼─────────────┨
┃1987 │376 │306 ┃
┠──────────────┼──────────────┼─────────────┨
┃1988 │404 │316 ┃
┠──────────────┼──────────────┼─────────────┨
┃1989 │424 │301 ┃
┠──────────────┼──────────────┼─────────────┨
┃1990 │531 │415 ┃
┠──────────────┼──────────────┼─────────────┨
┃1991 │593 │447 ┃
┠──────────────┼──────────────┼─────────────┨
┃1992 │597 │462 ┃
┠──────────────┼──────────────┼─────────────┨
┃1993 │677 │532 ┃
┠──────────────┼──────────────┼─────────────┨
┃1994 │768 │648 ┃
┠──────────────┼──────────────┼─────────────┨
┃1995 │1753 │1637 ┃
┠──────────────┼──────────────┼─────────────┨
┃1996 │2455 │2378 ┃
┠──────────────┼──────────────┼─────────────┨
┃1997 │2009 │1904 ┃
┠──────────────┼──────────────┼─────────────┨
┃1998 │1614 │1608 ┃
┠──────────────┼──────────────┼─────────────┨
┃1999 │1448 │1427 ┃
┠──────────────┼──────────────┼─────────────┨
┃2000 │1546 │1386 ┃
┠──────────────┼──────────────┼─────────────┨
┃2001 │1408 │1377 ┃
┠──────────────┼──────────────┼─────────────┨
┃2002 │1272 │12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