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处置突发事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8&rec=476&run=13

巡警大队成立后,在处置群众性突发事件中,闻警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工作。1995年3月4日,淄博美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职工与淄
博市公路局淄河大桥收费处职工因收费问题发生冲突,收费处职工将美陵公司司
机打伤, 引发了美陵公司200余名职工到收费处围攻收费人员,致使收费工作无
法进行。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疏导
交通,从而恢复了正常秩序。事后,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其中17名当事人进
行了治安裁决。 2001年9月13日,稷下街道陈家徐姚村两委成员在村西为齐城热
电厂占地户分地时,该村孙某等部分村民阻挠分地。当永流派出所依法对阻挠分
地的孙某等部分村民传唤处理时,孙某之子煽动纠合近百名群众到派出所聚众闹
事,强行冲上二楼踢门砸窗,大吵大闹。巡警大队及时赶赴现场制止了事态发展,
并依法对扰乱机关秩序、损坏公共财物的9名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2002年,
先后出动警力224人次,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1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