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身份证管理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4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4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颁布后,开始在全国 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1987年3月中旬,临淄区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成立。3 月27日, 区政府公布《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4月,在辛店镇进 行试点工作, 为全区培训骨干力量214名。8月7日颁证工作在全区展开,至1988 年7月25日全面完成,共为371639人颁发了居民身份证,发证率为97.28%。 1998年,公安机关对全区1988年签发的居民身份证逐一进行复查,完成了全 区57.3万常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的编号、集中清理以及纠错工作,共修改重证号 错误590个。 年内共为群众制发身份证115863个,其中1988年签发的10年到期居 民身份证换证94451个。 2000年5月1日始,公安机关开办居民身份证快证业务, 办证居民可在5个工作日内领到身份证。至2002年底,为6507名居民制发了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