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基层治保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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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起,在全县城乡村以上单位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协助人民政府肃清反
革命、保卫社会治安。全县建立乡治安保卫委员会51个,村治安保卫小组172个,
成员743名。1952年8月11日,《治保会暂行组织条例》公布后,临淄县的治保组
织逐步建立健全。至1955年,全县7个区71个乡全部建立了治保委员会,652处农
业合作社设有保卫员478名, 建立保卫小组5个,成员25名。1956年,全县396处
农业社中,建立保卫股35个,委员会1个,保卫组96个,保卫人员增加到1864名。
是年,为加强农业合作社的治安保卫工作,举办训练班3期,训练保卫人员822名。
到1963年,全县共建立治保会369个,治保小组655个,治保人员2829人。“文化
大革命”期间,治保组织被民兵、治保、消防“三位一体”取代。1970年秋,全
区14处公社441个生产大队全部恢复了治保会,全区有治保人员2128名。
1983年,公安机关针对全区农业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新情况,注意帮助解
决治保人员的待遇问题。1985年底,全区432个村庄、106个厂企单位和10个居委
会建立了治保会, 占应建数的99.1%。1990年后,全区治保人员在公安机关的指
导下,积极参加了“扫黄”“除六害”和“严打”等专项斗争,促进了全区治安
秩序的稳定。1996年,公安机关组织全区治保人员分20批进行了培训学习,提高
治保人员素质。
2001年,按照“健全组织、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的目标要求,
结合冬春治保会整训工作, 对全区治保组织进行了充实调整。全区446个村居建
立健全了3~5人的治保组织,占全部村居的95.2%,治保主任享受村级副职待遇,
工资由乡镇统筹,派出所按照考核成绩统一发放。同时,制定下发了《治保会工
作规范》,明确了治保组织的职责任务,健全了例会、考核奖惩、信息报告、巡
逻守护等规章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格了考核奖惩。各派出所坚持每月召开
一次治保主任例会,每年集中进行一次整顿训练,组织学习法律业务,汇报情况,
总结工作、部署任务。2002年,全区治安保卫组织通过治安联防巡逻,抓获各类
违法犯罪嫌疑人1028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338起,查处治安案件6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