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文物古迹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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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是齐国故都所在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上地下文物丰富。新中国成
立后,党和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非常重视,配备专职干部,确定了保护范围和标
志。1982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后,公安机关及时召
开有关单位会议,对《文物保护法》进行传达落实。1991年,区文物稽查大队成
立,公安机关积极配合,采取多种措施,使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
化、规范化。1994年2月13日,寿光籍3名不法分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永流乡官道
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马鞍冢盗墓作案。公安干警会同区文化局文管科的有关人
员轮流在外守候, 将这个盗墓团伙的3名成员全部抓获。1997年,临淄公安分局
争取30万元资金,为博物馆安装了高标准的电视监控设备。1999年12月,公安机
关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 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一举捣毁以王某某为首的3人
盗窃、抢劫文物特大犯罪团伙,破获临淄石刻馆、高阳金陵寺、古墓群等地盗抢
文物和盗挖古墓案件近20起,一批珍贵文物被追回。2000年,加强了馆藏文物值
班守护和巡逻力量,加大对人、物、技防的检查,加大对野外古墓、古遗址巡逻
密度, 进一步落实了安全保卫责任制。2001年9月,公安民警通过架网守候,抓
获了来临淄盗墓的河南省三门峡市4名不法分子, 缴获炸药、探铲、绳子等作案
工具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