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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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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国防教育法》的公布实施,使国防教
育迈入了法制化、正规化轨道。临淄区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确定国防教育的具体
活动内容。
对党政企业干部,利用党校、干部读书学习班、培训班,进行马克思主义战
争与和平理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理论、人民战争思想、党管武装、光荣传统、
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教育。
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利用征兵、整组、训练、重大节日等机会,进行中国近
代卫国战争历史、现代战争特点、国际局势、国防后备力量的地位作用、预备役
部队和民兵性质任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
育法》等规定的国防义务教育。
对学生主要进行爱国主义、《兵役法》、军兵种知识、现代军事科技、国外
预备役制度、常规武器性能、三防知识、军事体育的训练和教育。
1990年10月,在临淄宾馆召开了由区直部门,各乡镇(厂)负责人参加的国
防教育研讨会。区委党校、区人武部、区教委、召口乡等单位分别结合对干部、
民兵、学生、群众的国防教育情况进行了探讨,拓宽了国防教育的视野,促进了
国防教育的开展。 1992年8月中旬,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在临淄召开国防教育现场
会。区党校、永流乡党校、制药厂民兵连分别介绍了开展国防教育的经验、做法,
受到市国防教育委员会的好评。 1999年6月,中央军委法制局秘书王黎红大校、
解放军总政治部群工局副局长贺光高大校、国家教委教育处处长卢逊在济南军区
及省军区、军分区领导的陪同下,到齐园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国防教育立法调研,
对临淄区的国防教育成果及齐园以公园为载体开展国防教育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
定。 2001年7月,在山东清源集团公司召开企业国防教育观摩会。全区有25个有
代表性的企业领导参加。 淄博东泰商厦、社会福利制药厂等4个单位做了典型发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