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重要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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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群众配合抗日武装部队坚持游击战争、
建设基层政权、动员群众参军参战等取得了显著成绩,被清河地委命名为抗日模
范县。解放战争时期,组织民工支前,被七纵司令部授予支前钢二连光荣称号。
开展了减租减息、清匪肃特、土地改革等运动。建国后,组织开展农业合作化运
动,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取得了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大胜利。1958年
“大跃进” “左”的影响和后来的自然灾害,造成1959~1961年国民经济的严重
困难。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大办农业、大办
粮食,至1965年,许多重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但以后的“文化大革命”
波及临淄,政府工作受到严重干扰。
1979年2月7~21日, 召开全区四级干部会议,到会3200人。会议学习讨论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和中发(1979)5号文件,交流了落实
农村经济政策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与会人员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明
确了政策,分清了是非界限,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全区
工农业生产搞上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980年9月, 确定在敬仲公社白兔丘二大队和路山公社永合大队进行农业生
产责任制试点, 1982年2月全面推开,至1983年,全区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
责任制。
1981年12月,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城镇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具体规
定》和《临淄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实施计划生育坚持晚
婚、晚育、优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的基本要求和有关鼓励政策。
1983年5月,确定在孙娄公社进行建乡试点工作。公社改为乡,建立乡党委、
乡人民政府、乡经济管理委员会,取消生产大队,建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
基层经济管理组织(后称村经济联合社)。1984年4月7日,对实施政社分开建立
乡政府工作做出全面具体安排。经省政府批准,全区共设置13个乡,5个镇,1个
街道。
1985年1月,区政府确定为城乡人民办9件好事:城镇住宅建设完成7500平方
米,并相应地抓好生活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电视差转台,提高收视效果;加
快辛店公园建设;新建中医院门诊楼,竣工使用区医院外科、妇产科病房楼;抓
好临淄一中教学设施配套建设;在齐都建农贸市场;集资建液化气站;解决王寨、
边河山区人畜饮水问题;加快边河——沣水,皇城——北羊两段柏油公路建设。
至年底,均已按确定的任务完成。
1986年4月28日, 区政府发布布告,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刹住
乱占滥用和浪费土地的歪风,切实保护耕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
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土地管
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7年6月6日,区政府制定印发《淄博市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
五年计划》,指出:“七五”时期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不失时
机地为90年代的经济振兴打基础、创条件,做好必要的物质技术准备,要深入系
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奠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1988年2月16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制止乱
繁种、乱制种、乱经营、乱引种、出售假劣种子、哄抬种子价格等坑害农民的恶
劣现象,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989年3月15日, 区政府为推进农村政治民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加
农村工作的透明度,使村级政务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作出了《关于实行村(居)
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试行规定》。对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方
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12月11日,区政府为金岭回族镇落实4条民族政策:一是
财政收入超收部分全部留给镇政府,二是在该镇工作的国家干部每人上浮一级工
资,三是筹建金岭牛羊肉销售市场,四是给淄博回民食品厂增加生产用粮计划指
标。1990年8月5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指
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国家承诺的战略目标,
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百年大计,是一项福及群众、利及后代、强国富
民的伟大事业。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实
现规划目标。10月29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粮食、瓜菜、林果、畜牧、工艺品
生产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建
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要求。本着“提高区级、
加强乡(镇)级、健全村级”的原则,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三轮驱动办服务,
确保全区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991年1月9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意见》,
从目标的确定、各方面的职责、建立监督体系等各方面都作出了规定。4月8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推行和完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意见》,为确保如
期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特提出在全区农村稳步推行和完善合
作医疗保健制度。 6月28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贯
彻中央关于“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战略方针,强化和改善行政管
理,保障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
划的实现。
1992年5月9日,区政府确定对劳动制度实行综合配套改革,以实行全员劳动
合同制为主要内容,以改革工资分配制度为主要配套措施,以完善社会劳动保险
体系为保障,三项改革联合行动,整体运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
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目标要求,逐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人
员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淄区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
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11月17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八五”科
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八五”期间科技发展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发展的主
要任务,制定了实施的主要措施。
1993年2月1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加快发展全区农村成人教育事业的意见》,
从加强领导、加快成人教育学校的建设步伐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2日,
区政府召开加快股份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区属工业企业,区属商业、供
销、 物资、外贸等流通企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及建筑企业,年内70%以上要
改造为股份制企业。 4月15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
办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
育基本国策的落实。7月5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
干规定》,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优惠政策等各方面作了明确的说明和
规定。
1994年8月17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奖励见义勇为
者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
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12月16日,区政府
制定印发《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见》,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
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1995年9月7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九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提出了1996~2000年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任务,制定了完成教育改革和
发展规划的措施。
1996年7月23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手抓保障,一手抓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全
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救助服务保障两个层次相合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9
月3日, 区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意见》,要求区直有
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把关心群众生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重点落实好贫困群众的
保障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发放。12月10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九五”
瓜菜发展规划》,确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发展,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努力开发拳头
产品,大力发展高科技保护地瓜菜栽培,加大投入,强化服务,加快瓜菜强区建
设。
1997年3月15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
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规划的15年,是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完成
整个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基本实现现代化。 5月16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
《1997年临淄区科教兴区实施方案》,确定全区经济发展要坚持以科技为先导,
教育为基础,人才为根本,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科
技成果,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使全区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
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6月18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1996~2000年科技发展
规划》,确定全区科技发展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发展高新技术及其
产业和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深入
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优化科技人才结构,推动全区产业、
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区“九五”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科技保障。
1998年3月26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转
机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村居所属的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流通企业及种植
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各类企业要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租赁、破产
等形式进行改制, 激发村办企业活力。5月11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
展农业产业化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
标和坚持的原则,强调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1999年2月5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
指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
基础上农村产权组织制度的一大改革,是发展市场农业、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是改变农民散而小的
弱者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途径,是政府调控农业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级要
强化措施, 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7月14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大力发
展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主要任务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产出效益;大力发
展创汇农业和创税农业,加快农业财源建设步伐;加强市场建设,发展各种运销
组织, 搞活流通。8月30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
意见》,以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2000年2月10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高标准平原绿化示范区建设规划》,
确定利用三年的时间,达到高标准平原绿化区标准。即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
林网化面积占全区宜林网面积的95%以上,村镇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人均绿地6平方米以上。4月27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
转工作的意见》,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内容作了说明,对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
持的原则、流转形式都作了明确规定,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与其
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解决农村人地矛盾,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2001年6月19日, 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纲要》 , 确定
2005年前,达到市教育初步现代化区县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教育初步现代化,
到2010年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教育思想现代化,
教育发展水平现代化,教育教学体系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教师队伍现
代化, 教育管理现代化。9月18日,区政府制定印发《临淄区“十五”科技发展
计划》,确定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
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实现全
区科技跨越式发展,增强科技综合竞争力,为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化
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
2002年6月4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确定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为核心,强化农产
品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生产和市
场两个环节,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促进全区农
业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
村稳定。 9月20日,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定
全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到2005年,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高中段教育),实现全区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
在全市率先实现教育初步现代化。到2010年,全区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达到或接近
同期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