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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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1年1月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是同级人大的常设
权力机构和工作机构,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联系人民代表,对本行政区域内政
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族、民政等方面工作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对“一府两院”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在全区遵守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对本级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全区的贯彻执行,保障人民当家作
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常委会会议 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从1981年1月至1984年5月共召开常委会会
议22次,审议议题70项,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个,作出决议、决
定22项,通过办法、制度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8人(次),补选市人大
代表5人,罢免市人大代表1人。
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从1984年5月至1987年3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9次,审议
议题76项,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4个,作出决议、决定10项,通过
办法、制度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2人(次)。
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自1987年3月至1990年2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9次,审
议议题96项,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6个,作出决议、决定12项,通
过办法、制度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1人。
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1990年2月至1993年2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1次,审
议议题122项, 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3个,作出决议、决定21项,
制订制度、办法1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6人(次)。
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审
议议题172项, 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5个,作出决议、决定27项,
制订制度、办法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6人(次)。
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审
议议题215项, 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7个,作出决议、决定30项,
通过办法、制度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3人(次),补选市十一届人
大代表2人。
重要决议 决定 自1981年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后,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
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
化、卫生、城建和环保等重大事项有效地行使了决定权。至2002年底,先后共作
出决议、 决定和制定批准制度、办法154项。其中,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34项,
农业和农村方面的6项,教科文卫方面的19项,城建环保方面的4项,政治方面的
23项,人大工作方面的68项。
1981年10月18日,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整顿和加
强社会治安的决议》。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顿和加强社会
治安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支持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要求公安、司法
部门要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公检法各部门要互相配合,
同心协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1982年4月28日, 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
生运动的决议》。要求各级领导要亲自上阵,以身示范,广泛发动群众治“脏”、
治“乱”,在全区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户户爱清洁的社会风尚。
1983年7月21日, 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人民公社政
社分开 建立乡政权的决议》。要求在工作中要以宪法和党的十二大文件为依据,
本着有利于群众实行民主权利,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安定团结,尽量不
增加人员编制和群众的经济负担,照顾到群众的居住状况和自然条件、历史习惯
等原则,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积极而又稳妥地进行。
1986年5月20日, 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文物保
护工作的决议》。指出,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文物的义务,文化
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文物保护工作规划,文物古迹所在地单位或个人要制定具体
的保护措施,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文物古迹的环境风貌和保护标志。
公安、司法、工商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文物保护法的实施,对
破坏文物古迹、盗卖和走私国家文物的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
1987年9月16日, 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贯彻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决议》。要求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教育法,
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扎扎实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建成一支数量足够、
质量合格、结构合理并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要坚持多渠道投资办教育,解决办
学经费不足, 影响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的问题。 要搞好规划,分级管理,争取
1994年全区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8年5月14日, 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 《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强林木管护的决议》。要求将植树造林和林木管护
纳入法制轨道,改变“年年植树不见林”的现象。要广泛地动员各行各业和城乡
人民积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加强管护,确保全区造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1989年11月14日,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划定基本
农田保护区的决议》。指出,临淄土地肥沃,水利条件比较好,又是商品粮和瓜
菜生产基地,但是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而且随着工业的发展,耕地占
用猛增,可耕土地越来越少。为稳定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后劲,有计划地发展社
会主义商品经济,实行农田保护工作非常必要。
1990年5月17日, 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 《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决议》。号召区、乡两级政府
要坚定信心、同心协力、扎扎实实地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全区农民群众,要
依照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搞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社会稳定和全
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991年3月20日, 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实施初级卫
生保健的决议》。指出,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是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
国家承诺的“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重要工作,是提高广大人民群
众身体素质的百年大计,是一项福及群众、利及后代、强国富民的伟大事业。要
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实施全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完成省、市政府交给的“示范
县”任务。
1992年7月16日, 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临淄区开
发齐文化,发展文物旅游业的决议》。指出,临淄开发齐文化,发展文物旅游业
条件优越,前景广阔,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决定的重
要内容,是贯彻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全面振兴临淄的需要。号召各级政府及全区人民,要团结一致,勤奋工作,积极
开拓进取,为齐文化的开发,文物旅游业的发展和振兴作出积极的努力。
1997年5月16日, 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 《关于批准
〈临淄区199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 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全区人民要认
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和省、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全
面落实《临淄区199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 ,以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为
切入点,加快科技强区建设。
2002年1月15日, 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决议》。指出,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
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
及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真正落
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
和国家的政策,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切实领导、督促、支
持本辖区、本部门严格依法办事。
监督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后, 对“一府两院”工作及宪法和法律在全区
遵守和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从九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到2002年底,区人大常委会
先后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工作汇报236项。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130项,农业和农
村工作方面的26项,科教文卫方面的35项,城建环保方面的21项。听取并审议区
政府对43个经济、业务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汇报65次。听取并审议区法院、区
检察院及公安、司法部门的执法、普法情况的汇报47次。
从1984年以视察、调查的形式开始探索执法检查工作。1988年,根据省人大
常委会《关于在全省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开始开展较大规模的执法大检查。
先后对50多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收到了明显效果。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对评议监督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订了《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办法》,区十四
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对评议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制订了《关于“一府两
院”干部述职评议的试行办法》。这些办法的制定,为组织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
提供了制度保证, 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1991~2002年,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
代表评议8次,评议“两院”和区政府部门15个,乡镇直部门277个,对“一府两
院”14名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
人事任免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
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
人事任免权,并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任免程序、办法。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
次会议对人事任免办法进行了修订,使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实现
了人事任免由程序性表决向实质性监督把关的转变。 从1981年1月至2002年12月
底, 区人大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99人(次),决定免去
和免去职务的273人(次) (不包括乡镇选举委员会成员任免),补选市人大代
表8人, 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领导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31人(次) ,决定罢免市人大代表1人,确保了党的干部政
策的贯彻落实。
代表工作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密切同人
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是区人大常委会一项经常性重要
基础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代表小组,完善代表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开展
视察调查活动,召开代表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改进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
理办法,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评议“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自身工作,
定期给代表寄送《山东人大工作》《人大工作通讯》等有关资料,走访代表,受
理代表来信来访等各种形式,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
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作用。
通过组织代表学习和实践,使人大代表不断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
地位、职责和作用的认识。通过向选民述职,使人大代表自觉置于选民的监督之
下,更好地工作。
为使代表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同
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的办法》《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处
理办法》《关于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办法》《关于区级领导班子中的
人大代表联系代表和选民的规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乡(镇)直部门工作
的试行办法》《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办法》等制度,使代表活动逐
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办理代表议案 建议 意见 在历届历次人民代表大会上, 人大代表以对人民
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及“一府两院”
的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每次人代会后,常委会责成有关工作室
及时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与区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落实承办单
位,提出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于较为重要的建议意见,坚
持常委会督办制度。每年下半年,区人大常委会都要听取区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
情况的汇报,从而确保了办理质量。自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始,人大代表在历次
人代会期间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定为大会议案的8件,提案416件,各类建议、
批评和意见1908件, 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意见850多条。这些议案、建议、意
见全部在限期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都及时
向代表作了解释和说明。从历届代表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都在
95%以上。
组织视察和调查 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和调查, 既是对
“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发挥人民代表作用的一条重要途径。
1981年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人民代表视察制度, 每年组织代表视察4~5次。1987年
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视察和调查的规定》,以后的各届人大常委会
在制定和修订的《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暂行规定》中都把组织代表
视察、调查作为重要内容,从而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的视察调查工作达到了
规范化、制度化。视察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围绕常委会议题,开展议题调查,
凡是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多数在会前搞好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
告,为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提供依据。二是抓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调查。三是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行视察、
调查。四是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视察、调查。五是围绕人大代
表提出的意见视察、调查。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进行视察调查的主要方法
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看现场、听汇报、访群众,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
出建议。视察调查后,写出报告,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除向区委报告外,同时转
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从1981年设区人大常委会至2002年底,共组织代
表和常委会成员进行大型视察62次,调查338次,写出400多份有综合、有分析、
有建议的视察、调查报告,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帮助和推动了“一府两院”
的工作。
1981年5月,以驻会委员为主,吸收部分区人大代表以及区林业局、外贸局、
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区多种经营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和调查。共召开各
种类型的座谈会10余次,走访群众家庭17户,实地调查齐陵、边河、敬仲、皇城
等4处公社16个生产大队。对全区发展多种经营,提出4条建设性意见。同时,还
总结了齐陵公社后丁大队、宋家大队等典型经验,在全区多种经营会议上进行推
广,促进了全区多种经营工作的发展。7月视察商业工作,到饮食服务公司等5个
单位所属的27家店、点召开座谈会24次。
1982年4月,到9个公社18个生产大队视察植树造林情况。8月,到11个公社,
对养兔、养蚕、养鱼、养貂、养猪及种植蔬菜、香菇的18个个体户和集体单位进
行调查。
1983年6月,视察集贸市场和物价管理情况。8月,视察文教、卫生工作,共
视察11个医疗单位和不同类型的15处学校。
1984年7月,视察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情况,共视察4个乡镇, 25个村庄,37个
专业户、重点户和3个副业联合体。9月,视察辛店城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卫生状
况。 1985年3月,组织在临淄的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区政府所属6个部门。4月,
组织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的调查。9月,对齐都等6乡镇的21个乡镇企业的
改革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区政府交流
情况,并为发展乡镇企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0月,常委会会同区政府、区政协
对全区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视察,督促政府制定了管理办法,促进
了乡村道路的维修管理。
1986年,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吸
收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对西天寺石佛、齐国故城遗址、排水道口、
殉马坑、稷山石墓群等20处重点文物遗址保护情况进行调查。5月,组织部分市、
区人大代表对全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共视察了临淄二中、临淄六中、临淄
第一农机中学、 齐陵镇中学、召口乡中学等13处乡镇和学校。7月,检查《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抽查了21个国营、集体饭店,6个冰糕厂,3
个饮料厂,5个食品厂,30多家个体户。9月,组织关于全区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和
普法情况的调查。
1987年5月,组织关于双增双节运动开展情况的调查。7月,开展关于经济庭
院建设情况的调查。8月,组织关于区工商部门收取个体经济管理费情况的调查。
10月,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的调查。11月,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12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及有关部
门近200人,分57个视察小组,深入到18处乡镇,143个村,对农村贯彻《中华人
民共和国婚姻法》情况进行视察,指出了违反结婚登记规定、非法婚姻、遗弃女
婴、不尽赡养义务等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6点建议,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在农村的深入贯彻实施。
1988年,区人大常委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重点调查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
地下水污染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向省市人
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引起省、市领导的重视,确定了
分期综合治理的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走访了5处乡镇和7所学校,着重分析了中、小学生辍学的原因:一是学习成绩差,
感到升学无望,失去信心。二是弃学经商,重眼前利益。三是家庭缺劳动力,辍
学种田谋生。四是认为读书无用,读不读书都一样。五是部分学校学杂费过高,
学生负担过重。常委会及时建议区教育局研究制定措施,控制住了中小学生辍学
趋势, 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8月,组织关于计划
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10月,对商业改革工作情况、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
法庭建设情况进行调查。
1989年4月,组织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情况的调查。5月,开展关
于打击清理伪劣假冒商品等情况的调查。 7月,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卫生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视察。8月,组织关于全区药品管理情况的调查,实地
察看了区卫生局药检所,王寨、南仇、齐陵等6处乡镇卫生院及15个村卫生室。
1990年4月, 组织部分代表对全区农业生产管理和系列化服务、三夏生产准
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废弃地复垦利用、农田林网建设、畜牧生产和部分山区
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等进行全面视察,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科技兴农意识,继续完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强化农业服务体系等7条建议。5月,组织开展关于全区民
族、宗教、侨务工作情况的调查。6月,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7月,常委会组织代表对8项重点工程,35家企业的生产、
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
和宏观调控等5条建议, 区委专门召开五大班子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的视察
汇报, 研究决定了一些重点问题,促进了全区工业的健康发展。8月,到边河、
齐陵、朱台、北羊等乡镇对交通道路建设和运输管理情况进行调查。10月,组织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11月,组织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1991年4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全区18处乡镇的89家企业的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视察,共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96次,联系干部职工520余人,
提出了加强对乡、村企业的指导、服务和宏观调控,狠抓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
平等4条建议。 5月,组织开展关于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情况的调查。6月,组织开
展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情况的调查。 7月,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9月,组织开展关于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视察。
1992年3月,组织开展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4月,组织开展关于林
业生产情况的调查。 5~6月,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全区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情
况进行全面视察,共视察各类市场26处,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22次,提出了加
大资金投入,搞好市场总体规划,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等4条建议,
受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7月,组织开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11月,组织开展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调查。
1993年4月,组织开展关于农村经济工作情况的视察。6月,组织开展关于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调查。8月,开展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调查。9月,组
织关于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10月,为促进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
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在全区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组织近百名
人大代表对全区18处乡镇, 80多个行政村,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视察和走访。
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向区政府提出了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理顺
资金管理体制, 用足用好义务工、积累工等5条建议,推动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
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11
月,组织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查。
1994年4月,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全区林业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到
13个乡镇52个村实地察看了山区绿化、道路林网、挖坑育苗等方面的工作,发现
部分乡镇造林绿化进度慢和存有重栽轻管等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抓紧召开紧急
会议,研究制定措施,抓好后进面的转化,加大林木管护措施等建议。区政府对
此非常重视,认真采取补救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绿化任务,顺利通过
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5月,组织开展关于财政体制改革情况的调查。6月,组织
关于文物旅游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 8月,组织关于城乡规划和管理情况的调
查。10月,组织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
1995年4月,组织关于区属工业企业改革和管理情况的调查。6月,组织关于
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发展情况的视察。8月,常委会组织4个视察组,对全区17
家已建和6家待建的工业企业集团进行视察, 认真总结了组建、发展工业企业集
团取得的初步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严格标准组建企业集团;
强化措施,规范、完善现有企业集团;制定落实优惠政策,扶持企业集团发展等
3条建议, 对全区企业集团的组建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0月,组织关
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农田“三灌”(喷溉、滴溉、微溉)工作
情况的调查。
1996年4月,组织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调查。6月,组织关于加快经济增
长方式转变, 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7月,视察全区农田喷灌工程建设
情况, 深入到12处乡镇36个村和1个农场,召开座谈会42次,向区委提出了发展
农田喷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加强喷灌工程使用管理,确保工程效益;总结经
验教训;积极探索解决工程设计和实施中的问题等5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8
月, 组织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调查。9月,组织关于区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进展情况的视察。10月,组织关于财贸流通工作情况的调查。
1997年3月, 组织对全区“瓜菜富民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大型视察。视察
人员深入到北部12处乡镇36个村和部分瓜菜批发市场,多方面听取乡镇、村、户
的汇报,察看瓜菜大棚和市场培育发展情况,与种菜户、瓜菜运销户、外地客商
进行座谈,到寿光进行考察,对区内瓜菜西移缓慢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向区委提
出了意见、 建议,对进一步促进全区蔬菜生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6月,组
织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调查。 7月,组织关于工业企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
视察。8月,组织关于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管理情况的调查。9月,组织关于城
市建设情况的调查。10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
情况的调查。
1998年4月, 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
和关于全区蔬菜生产及运销情况的视察。5月,组织关于《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6月,组织关于《淄博市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办法》贯彻实
施情况及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 8月,常委会组织对全区农村教育
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在区财政局、审计局、教委等部门的配合
下,采取实地调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区农村教育费
附加的征管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写出了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9月,组织关于
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调查。10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
实施情况和区属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就业工作情况的调查。11月,组织关
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调查。
1999年4月, 组织关于《粮食收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粮食体制改革情况
的调查。 6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
调查。8月,组织关于小城镇及农村规划建设情况的调查。9月,组织关于全区农
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视察。10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
彻实施情况和关于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的调查。
2000年4月,组织关于“三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5月,组织关
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贯彻实施情
况的调查。8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9月,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采取听汇报、座谈了解、实地察
看等方法,对山东中轩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等全区24家重点
骨干企业进行视察,写出了视察报告。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
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调度与管理;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活力;
切实强化市场意识,努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规范
的现代企业制度等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对重点骨干企业快速健
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0月, 组织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有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
2001年4月,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6月,组织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8月,组织关于区属工业
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视察。9月,组织关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10月,
组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
况的调查。
2002年4月,组织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调查。5月,组织关于城市存量土地使
用管理情况的调查。6月,组织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调查。7月,组织关于环境保
护工作情况的调查。8月,组织关于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视察。9月,组
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10月,组织关于民
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针对全区民营企业素质不高,资金短缺、贷款困难,经
营管理不善等问题提出了5条建议, 促进全区民营企业的发展。11月,组织关于
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的调查。

临淄区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代理主任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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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职务 │姓名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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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九届 │主任 │陈成德 │1981.1~1982.5 ┃
┃人大常委会 ├──────────┼──────────┼──────────┨
┃(1981.1~1984.5) │代理主任 │侯祖武 │1982.9~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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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侯祖武 │1981.1~1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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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卢廉 │1981.1~1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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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庄学财 │1981.1~19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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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刘相武 │1983.5~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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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隋连升 │1983.5~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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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窦信升 │1983.5~19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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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届 │主任 │魏振章 │1984.5~1987.3 ┃
┃人大常委会 ├──────────┼──────────┼──────────┨
┃(1984.5~1987.3) │副主任 │隋连升 │1984.5~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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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刘相武 │1984.5~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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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窦信升 │1984.5~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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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唐朝芸 │1984.5~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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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一届 │主任 │魏振章 │1987.3~1990.2 ┃
┃人大常委会 ├──────────┼──────────┼──────────┨
┃(1987.3~1990.2) │副主任 │隋连升 │1987.3~1989.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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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春楼 │1987.3~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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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张宝芝 │1987.3~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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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刘芝田 │1987.3~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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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唐朝芸 │1987.3~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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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乃斌 │1989.3~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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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冯清江 │1989.3~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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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二届 │主任 │赵洪祥 │1990.2~1993.2 ┃
┃人大常委会 ├──────────┼──────────┼──────────┨
┃(1990.2~1993.2) │副主任 │王光生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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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珠泉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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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乃斌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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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唐朝芸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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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后发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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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秉杰 │1990.2~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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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单云鹏 │1991.1~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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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三届 │主任 │王光生 │1993.2~1997.1 ┃
┃人大常委会 ├──────────┼──────────┼──────────┨
┃(1993.2~1998.1) │主任 │王珠泉 │1997.1~1998.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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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珠泉 │1993.2~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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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乃斌 │1993.2~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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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后发 │1993.2~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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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秉杰 │1993.2~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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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任锡恩 │1993.2~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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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兰芬 │1993.2~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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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宗治 │1995.3~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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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崔万昌 │1996.3~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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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十四届 │主任 │韩家华 │1998.1~2001.3 ┃
┃人大常委会 ├──────────┼──────────┼──────────┨
┃(1998.1~2003.1) │主任 │李同道 │2001.3~2003.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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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宋梦鹤 │1998.1~2003.1 ┃
┠──────────┼──────────┼──────────┼──────────┨
┃ │副主任 │李建美 │1998.1~2003.1 ┃
┠──────────┼──────────┼──────────┼──────────┨
┃ │副主任 │崔万昌 │1998.1~2003.1 ┃
┠──────────┼──────────┼──────────┼──────────┨
┃ │副主任 │王洪英 │1998.1~2003.1 ┃
┠──────────┼──────────┼──────────┼──────────┨
┃ │副主任 │王德志 │1998.1~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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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效斌 │1998.1~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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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张振富 │1999.3~2003.1 ┃
┠──────────┼──────────┼──────────┼──────────┨
┃ │副主任 │郑长宏 │1999.3~2001.3 ┃
┠──────────┼──────────┼──────────┼──────────┨
┃ │副主任 │单台阶 │1999.3~2003.1 ┃
┃ ├──────────┼──────────┼──────────┨
┃ │副主任 │刘长江 │2001.3~2003.1 ┃
┠──────────┼──────────┼──────────┼──────────┨
┃临淄区第十五届 │主任 │解维俊 │2003.1~2007.1 ┃
┃人大常委会 ├──────────┼──────────┼──────────┨
┃(2003.1~) │主任 │唐福泉 │2007.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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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刘同信 │2003.1~ ┃
┠──────────┼──────────┼──────────┼──────────┨
┃ │副主任 │李建美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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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洪英 │2003.1~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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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效斌 │2003.1~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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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张振富 │2003.1~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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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马运贵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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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姜国桥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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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路剑三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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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刘孝林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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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单台阶 │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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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王延珍 │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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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 │孙继庆 │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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