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县(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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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法》,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用普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参与国家大事和县政府工作的讨论,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县、乡
均成立了选举委员会, 全面进行了人口调查和选民资格审查,于5月选出乡镇人
民代表2313人。经中共临淄县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县区机关、群众团体、
各界代表酝酿协商确定后,分配到区乡,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225名。至1966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6届15次会议。代表先后
听取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决算及预算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农业生产发展情况及生产计划的报告等重要报告33个,并通过相
应的各项决议、决定17个。同时,还分别对某些重大事项作出专项决议。人大代
表结合形势任务、生产、生活,提出了大量反映现实促进发展的提案,共计3189
件。主要涉及到政法、农、林、水、电、文教、卫生、财经、金融、贸易、工业、
交通、邮电、拥军、优抚等十几个方面。县政府(县人委)或有关部门给予了及
时的办理和答复。“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中断举行。
1978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从1980年11月选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开始,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原来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改由
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先由选民提名推荐候选人,各选区选举委员会汇总,再返
回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最后以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2或1倍的比数,确定正式候
选人名单,张榜公布。于统一时间内,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举大会,选民依照选
举程序,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2002年12月,区人民代表大
会共举行了7届24次会议。 代表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
法院、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区政府计划、财政报告等共124个,通过讨论、
审议、 表决,作出重大重要决议、决定共132项。区八届、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期
间, 共提出提案416件。从十届一次人代会开始,改用议案的办法。十届至十四
届人代会期间, 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议程并通过相应决议、决定的议案8件,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08件。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6~1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
211人。 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听取并审查了《政
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了关于夏季工作的
决议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1月12~16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191人。会议听取
了县委书记齐峰作的《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查了县长徐萃昌作的
《政府五个月来工作情况及冬季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冬季工作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9月3~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并审
查了县长徐萃昌作的《半年来政府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
了县人民委员会。徐萃昌当选为县长,殷树东当选为副县长。选举潘新政为县人
民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3~26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177人。会议听取
并审查了县长徐萃昌作的《关于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及1956年至1958年三年农业增
产规划的报告》,听取了县委副书记曹泮印作的《关于形势和新兵征集工作的报
告》,讨论通过了《提案审查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11月1~5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179人。会议听取并
审查了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商讨和安排了冬季工作。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14~1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
表200人。 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县长徐萃昌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 姜泽祥作的
《临淄县1957年农业生产计划的报告》,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李冠军当选
为县长,姜泽祥、肖和盛、徐文美(女)当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9月27~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2人。会议听取了
县委关于《当前农村情况和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查了副县长姜泽祥作的《政
府半年来的工作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讨论确定了今后工作安排意见。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5月16~19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225人。会
议听取并审查了上届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制订了《1958年工农业生产
跃进规划》 , 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李冠军当选为县长,姜泽祥、徐文美
(女)当选为副县长。选举孙聚奎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出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3名。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1月,临淄县恢复建制后,于4月15~18日召集区
划内的县人民代表在县城开会,沿原益都县顺序称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出席代表126人。 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处书记王桂欣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
务的报告》,听取并审查了副县长徐文美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法院院长孙
学泽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7月20~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
表209人。 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宋天林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并审查了县长谭
少贤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
了县人民委员会。谭少贤当选为县长,庄学财、徐文美(女)当选为副县长。选
举孙学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名。
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10月27~28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185人。会议听取
并审查了县长谭少贤作的《关于临淄县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和1964年国
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徐树德作的《关于临淄县1963年财
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于1965年11月1~3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188人。会议听取并
审查了县长谭少贤作的《县人委一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确定了今冬明春
工作任务,补选孙炳恒为副县长。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2月1~4日在县城召开, 出席代表221人。会议
听取了县委书记宋天林作的《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查了县长谭少
贤作的《关于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 、 县财政局局长徐树德作的
《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孙学泽作的
《1964年以来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谭少贤当选为县长,
庄学财、孙炳恒、徐文美(女)当选为副县长。选举孙学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8月,各部门、各系统“红卫兵”组织相继建立,
批判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致使党政机关瘫痪,县人民代表大会中断。
1967年3月23日, 群众组织近千人在县城召开大会,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成
立了“三结合”(群众代表、干部代表、军队代表)革命委员会。依据1978年省
委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建立的革命委员会是一届政权”的指示,将“文化
大革命”期间成立的县革命委员会列为临淄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10月18~21日在辛店召开, 应出席代表504人,
因病因事请假2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革命委员会主任魏振章作的《临淄区革
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陈成德作的《临淄区1978年至1985年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魏振章为区革命委员会主
任,方文山、陈成德、庄学财、侯祖武、王光生、王秉杰(女)、王春楼、窦信
升为副主任。选举孙永祥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学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
出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4名。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10~13日在辛店召开, 应出席
代表245人,因病因事请假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周振山作
的《临淄区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 、 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楼作的《临淄区
1979年至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至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
区法院代院长曹永墀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曹福
臻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临淄
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成德当选为主任,侯祖武、卢廉、庄学财
为副主任。选举周振山为区人民政府区长,隋连升、徐连吉、王春楼、窦信升、
王光生为副区长。选举曹永墀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福臻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15~18日在辛店召开, 出席代表242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区长周振山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成德
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副院长梁文兴作的《临淄区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曹福臻作的《临淄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
了相应决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积极响应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号召认真开
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选出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7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5月20~23日在辛店召开, 出席代表207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区长周振山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侯
祖武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曹永墀作的《临淄区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曹福臻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向张海迪同志学习活动
的决议》。补选刘相武、隋连升、窦信升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农为区人
民政府副区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5~28日在辛店召开, 应出席
代表245人,因病因事缺席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连升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区法院副院长梁文兴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副检
察长毕庶荣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选举魏振
章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隋连升、刘相武、窦信升、唐朝芸为副主任。选举张守
增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光生、王珠泉、高峰岭、翟鲁宁为副区长。选举梁文兴
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毕庶荣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5~28日在辛店召开, 出席代表208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振章
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院长胡文荣作的《临淄区人民法
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毕庶荣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
议了《临淄区198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并作出了相应决议。补选胡文
荣为区人民法院院长。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5~28日在辛店召开, 出席代表237人。会议听取并
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振章
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胡文荣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毕庶荣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
了《临淄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3月5~8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应出席代表220人,实到218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孙学明作的《临淄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临淄区
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
任魏振章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副院长李仕泽作的《临淄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秀成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魏振章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隋连升、王春
楼、张宝芝、刘芝田、唐朝芸为副主任。选举张守增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光生、
王珠泉、高峰岭、李永海、李荷兰(女)为副区长。选举王宗治为区人民法院院
长,徐国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2月2~3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197人。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副区长王光生作的《关于临淄区1987年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情况的
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出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3月15~18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19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王光生作
的《临淄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
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临淄区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振章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宗治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
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1~3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182人。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王光生作的
《临淄区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 《临淄区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
(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振章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法院院长王宗治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国斌作
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隋连升
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王乃斌、冯清江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2月25~28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
开,应出席代表238人,实到23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张守增作的《临淄区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孙学明作的《临淄区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临
淄区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
会主任魏振章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宗治作的《临
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赵洪祥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生、王珠
泉、王乃斌、唐朝芸、王后发、王秉杰(女)为副主任。选举韩家华为区人民政
府区长,吴军、李永海、刘同信、李建美(女)、韩煜銧为副区长。选举王宗治
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1月17~20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40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于守
身作的《临淄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计划安排意见
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临淄区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1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祥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宗治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
察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单
云鹏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6~9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36人。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于守身
作的《临淄区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2年计划安排意见的
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临淄区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祥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法院院长王宗治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
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
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临淄区在“八五”末提前实现小康规
划》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10~15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
开,应出席代表248人,实到代表238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
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于守身作的《临淄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张象寅作的
《临淄区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
常委会主任赵洪祥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副院长李仕泽作
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选举王光生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珠泉、
王乃斌、王后发、王秉杰(女)、任锡恩、王兰芬为副主任。选举韩家华为区人
民政府区长,张建祥、刘同信、李建美(女)、刘强、徐建祥为副区长。选举李
仕泽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国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市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64名。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1月17~20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41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许刚
作的《临淄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4年计划安排意见的
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生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法院院长李仕泽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
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4~17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52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许刚
作的《临淄区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5年计划安排意见的
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生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法院副院长罗复芳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
察长徐国斌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决
定接受李仕泽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徐国斌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请求,补选王宗治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国桥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
长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7~10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253人。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区长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建祥作的
《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
报告》、区计委主任许刚作的《临淄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199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5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生作
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
了相应的决议。补选崔万昌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1月18~20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50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代理区长周元军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
许刚作的《临淄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生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
察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决
定接受王光生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韩家华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
务的请求、王宗治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张建祥辞去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刘同信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补选王珠泉为区
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元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15~20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
开, 出席代表23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周元军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
报告》、区计委主任许刚作的《临淄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1998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7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珠泉作
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
了相应的决议。选举韩家华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梦鹤、李建美(女)、崔万
昌、王洪英(女)、王德志、王效斌为副主任。选举周元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于守身、徐建祥、朱卫东、王秀荣(女)、张京河、李胜联为副区长。选举姜国
桥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长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的代表55名。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6~9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35人。会议
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周元军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王安民
作的《临淄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草案)的
报告》、区财政局局长李乃华作的《临淄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9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
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张振
富、郑长宏、单台阶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1月25~27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36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周元军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王安
民作的《临淄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于星光作的《临淄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家华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
察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20~24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 出席代表235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代理区长解维俊作的《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
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区计委主任王安民作的《临淄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于星光作的
《临淄区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宋梦鹤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
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刘长江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补选李同道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江
为副主任。补选解维俊为区人民政府区长,任迎远、乔昌明、路剑三为副区长。
补选阎文忠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决定接受郑长宏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职务的请求、刘长江辞去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29日~2月1日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237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长解维俊作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委主任王
安民作的《临淄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计划(草案)
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于星光作的《临淄区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作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姜国桥作的《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
察长阎文忠作的《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