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五卷 政权 政协 资料库:临淄区情资料库 章节:临淄区志(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4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4/section/8/article/4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公元前1045~前221年, 临淄作为周代齐国的都城824年。秦朝推行郡县制, 始置临淄县。之后,几经变更,直至明清时期仍沿用临淄县制。县首官除元代称 尹外,称县令或知县。任免权归中央王朝。民国时期,县首官先称知事,后称县 长,由省政府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人民代表大 会为全县最高权力机构。县长、副县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由 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民政府为行政机构,并有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实施协 商、监督。人大、政府、政协均在中共临淄县(区)委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