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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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1939年10月, 中共益、寿、临、广四县边区委在临淄二区建立妇女抗
日救国会。同年11月,临淄县妇女抗日救国会成立。至1940年4月,全县5个区均
建立了妇女抗日救国会。1949年12月,临淄县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临淄县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委会。1970年临淄县划归淄博市后,改称临淄区
妇女联合会。至2002年底,全区建立乡镇(街道)妇联组织15个,村基层妇代会
442个,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17个,私营企业妇女组织36个。代表大会
1949~2002年, 临淄县(区)妇女代表大会共开过12次。历次妇代会的主要任务
是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妇女联合会,部署今后工作任务。
工作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 妇女组织发动妇女支援抗日战争,动员亲人参军
参战。许多妇女担任了党和抗日队伍的联络员,站岗放哨,传送情报,坚持抗战。
1938年初,王月村、刘孟、王建新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各村向农民进行抗
日宣传教育, 使大批妇女参加抗日工作。同年6月,呈羔、河沟两乡从事花边手
艺的妇女在河沟乡妇救会的带领下,开展反剥削斗争,痛斥花边商恣意压低花边
收购价格,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1940年夏,中共临淄县委在大夫店村南召开了
有100多名花边女参加的斗争花边商大会。
解放战争时期,发动广大妇女除奸反霸,发展生产,拥军支前。1946年7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第四师在益都县桃园一带与国民党第八军作战后,将
四五百名伤员安置在临淄二、六区养伤,广大妇女拿出平时舍不得吃的鸡蛋和做
好的军鞋、军袜,组成慰问团,慰问伤病员,并帮助战士洗衣、做饭。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教育发动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劳动,促进城乡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妇
女由建国初期的辅助劳力,逐渐成为工农业生产的生力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充
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智慧, 广开致富门路, 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参加争创
“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活动,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要
作用。1989年开始,在全区农村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后举办“绿证”(农民技术资格的通俗称法,指农民达到
某项工作规范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当地政府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
是一种岗位的合格证书)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在城区妇女中开展“巾帼建功”竞
赛活动,倡导女职工“岗位成才、岗位创业、岗位奉献”。在全区开展“五好文
明家庭”“星级家庭”“学习型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等评选
活动。1998年起,开展“居室美化”“阳台绿化”“美在家庭”等活动。至2002
年底, 共举办绿证和实用技术培训班478期,培训妇女10万人次。其中5668名妇
女拿到了“绿证” ,830名妇女获农民技术员以上职称,10万名妇女掌握了2~3
项实用技术。建立巾帼科技示范基地512处,树立巾帼科技带头人844名。动员女
干部、科技致富女能手与贫困妇女结对子5012对。开展女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230场次,评出技术能手1000余名。全区“五好文明家庭”达14.6万户,其中有9
户家庭被省妇联授予“五好文明家庭” 荣誉称号。评出“好媳妇”210名,“好
婆婆”150名,“好妯娌”80名。全区有50%的家庭达到了“三化”(绿化、美化、
净化)。1995年开始组织实施“春蕾计划”,在全区广泛开展了“爱心献春蕾”
捐赠活动。 至2002年, 共协调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合计达11万元,救助贫困女童
700余名。 与区法院联合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与区
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都在80起
以上,办结率达99%,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先后多次与组织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和召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为妇女
人才的成长和使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妇女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人数越来越
多。1950年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25名妇女当选为县各界人民代表,占代
表总数的11.9%。 在以后的历次人大代表选举中,妇女代表的比例逐次递增。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9名,其中妇女代表66名,占代表总数的27.6%。政
协临淄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88名,其中女委员40名,占委员总数的21%。妇女被
选拔到领导岗位的也不断增加, 2002年,全区副科级以上女干部104名,占同级
干部的11.5%。基层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