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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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中共临淄县委建立后,领导临淄地区人民开展抗日斗争,配合武
装部队, 经过8年浴血奋战,迎来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时期,带领全县
人民开展减租减息、清匪肃特、土地改革等运动,取得了胜利。新中国建立后,
领导全县人民医治战争创伤、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58年
的“大跃进” 运动, 使社会主义经济遭到重大损失。1961年,贯彻中央提出的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逐渐纠正错误,恢复发展了经济。1966
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党的领导作用受到严重冲击。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
的伟大历史转折。全会公报发表后,区委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和讨论,提出了传达
贯彻意见和措施。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逐级传达贯彻全会公报精神,
全区出现了安定团结、积极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的新局面。
1979年10月,区委制定《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
的意见》,宣传贯彻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7个法律。
1980年9月, 区委区政府在敬仲公社白兔丘二大队和路山公社永合大队进行
农业生产责任制试点。 1982年2月全面推开。至年底,全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生产队达1400个, 占核算单位总数的63%。至1983年,全区农村普遍实行了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1年3月9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广播大会,贯彻全国总工会等9个群众
团体联合向全国发出的开展以“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
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和中
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
通知》,发动全区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1982年1月, 区委区政府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和劳动致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表彰大会。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2月,
区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提要》,要求各级党组织向
群众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资料公有制、农业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和兼顾
国家、 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教育。5月,区委区政府在孙娄公社进行建乡试点
工作。公社改为乡,建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乡经济管理委员会;取消生产大
队,建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基层经济管理组织(后称村经济联合社)。至
1984年4月,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全区共建立1 3个乡,5个镇,1个街道。
1984年5月10日, 区委区政府作出加强教育工作决定,即:抵制和消除精神
污染,加强学校教育工作;建立落实责任制,大力普及初等教育;加快中等教育
结构改革步伐,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多种渠道增加教育经费;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
导。 6月25日,区委区政府就全区乡镇企业的奋斗目标、生产经营、集资入股、
联合经营、企业承包、干部任免制改为选举制、固定工资制改为浮动工资制、企
业用工改为合同制、智力投资、人才开发、收益分配和职工福利及小城镇建设等
问题作出30条规定。
1985年12月18日,区委区政府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
干规定(试行)》,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正确估价本乡镇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
富裕程度,把农民负担控制在人均纯收入的6%以内,村一级提留总额控制在人均
纯收入的2%以内。
1986年2月,区委区政府对发展乡镇企业定出5条措施:围绕农副产品加工、
石油化工、 建筑材料、塑料制品4个重点,集中力量抓好30个新上项目和挖潜项
目;加强企业管理,鼓励群众向乡镇企业投资;加强乡镇企业和大企业的协作与
联合,搞好“挂网联”;抓好智力投资,建立区人才培养基地;健全和完善企业
的“一包三改” 制度。7月31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方
案》。主要内容:分阶段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
师资队伍建设,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和投资,改革领导管理体制。
1987年1月, 区委区政府制定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的优惠政策:一是来
临淄合资、合作、联办工商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征地定点、地方建材
供应、能源交通、邮电通讯等方面优先安排,提供方便。二是联合企业建成投产
后,三年内,从临淄方分配的利润中拿出5%~15%优惠对方。三是联合企业可按照
协议,由各方派出代表共同经营或委托一方单独经营。四是在税收方面除享受国
家统一规定的各项政策外再给予优惠等。 6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加强农村基层
政权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其主要任务:一是简政放权,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府的
职能。二是完善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乡镇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三是理顺
党政关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四是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加强村(居)
民委员会建设。五是搞好干部培训和开展创建模范乡镇、村居活动。
1988年12月,区委区政府制定《科教兴区规划》。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以教育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柱,实现科技、教育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989年8月, 区委区政府确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辛
店镇、永流乡、南仇镇、大武乡,到1990年实现;第二批:齐都镇、孙娄乡、齐
陵镇,到1991年实现;第三批:梧台乡、朱台乡、高阳乡、皇城乡、北羊乡、王
寨乡、召口乡、路山乡、金岭回族镇,到1992年实现;敬仲镇、边河乡从1990年
开始实施。
1991年8月13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全民动员,奋战三年,绿化临淄”动员
大会。提出了“两年消灭荒山,三年绿化临淄”的奋斗目标。
1992年11月7日, 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确定
“八五”期间及今后十年,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市委提出的建成鲁中地区“三
大名城”(工业、商业、文化)“四个中心”(交通、金融、信息、科技)为目
标, 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加快全区第三产业发展步伐。12月15~16日,区委研究
确定了今后三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讨论通过了《中共临
淄区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意
见》。确定到1995年全区基本实现小康目标,到2000年把全区建成经济繁荣、科
技进步、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鲁中明星区。
1993年2月, 区委区政府确定以科技兴农振兴农村经济。各乡镇均配备了科
技副乡镇长, 形成了上下各级抓科技的格局;投资300万元,支持乡镇建立了农
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40万元的农业奖励基金;建立了以农民为主体,自
主管理的农民协会、研究会38个,会员2932人;全区科技示范户发展到5000户。
5月19日,区委区政府确定从8个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的乡镇中划出10万亩农
田、10万亩果园、10万亩荒山荒滩作为农业开发开放区,重点发展出口创汇农副
产品。 1994年3月20日,区委制定印发《关于建立企业家队伍的意见》。要求各
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把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改革、搞活企业、加快发展的
战略措施来抓, 尽快建立一支宏大的企业家队伍,促进全区经济的发展。4月30
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十不准”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规定:按规
定比例收取的村提留、乡统筹费,不准挪作他用;不准强制农民以资代劳和平调
以资代劳资金;不准把向农民收费、罚款、集资等同各级干部利益挂钩;不准向
农民摊派报刊、保险费、有价证券和电影费等;不准搞向农民收费的达标升级评
比活动;不准以服务为名强行向农民收费;不准在农民交售农副产品和发放预购
金时强行扣款,不得提前预收提留、统筹款;不准把不合理负担项目签订在农民
的承包合同内;不准滥用司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不准对检举、揭发、控
告和抵制向农民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 5月,区委区政府采取措施,促
进创汇农业的发展:抓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粮油产品生产、蔬菜深加工、禽畜产
品生产等;积极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采用先进的生产、保鲜和储存技术,提高
出口创汇能力;抓好绿色食品保护种植区建设,搞好生态农业、农业高效技术示
范区、15万亩高效立体种植、5万头肉牛养殖等开发项目的建设。
1995年1月6日,区委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共青团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团的
基层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培养团的干部,发挥团的助手作用,切实加强党对共
青团的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997年5月19日, 区委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试行) 》提出了5条意见: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学习
贯彻《廉政准则》作为进行党纪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专门
集中时间组织学习。二是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
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区、乡党校把《廉
政准则》作为必修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四是依据《廉政准则》,早做准备,突
出重点,切实开好上半年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区委宣传部、
区广播电视局通过办专栏、专题节目等形式,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在全区
形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舆论氛围。7月4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公
有流通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
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以明确产权关系
为突破口,以盘活存量资产为重点,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为目的,全面推进公
有流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10月11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个体
民营经济的意见》。决定采取放开从业人员范围,放开经营范围,放开经营方式,
放开名称登记和资本注册等措施,加快全区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步伐。10月23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指
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对推进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及预防保健工作、全面发展
中医药事业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1999年4月14日, 区委区政府确定由区财政出资125万元为138户特困群众修
建房屋300余间,6月底前全面完工,以解决危房或无房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使
其安全度汛。
2000年6月22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加快经济发展动员大会。会议提出,实施
主导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加快推进科
技进步;以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为突破口,突出重点,加快全区经济发展。
2001年6月20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动员
大会。会议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工作进行部署,并出台《关于大
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临
淄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临淄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10月29日, 区委印发《2001~2005年临淄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了干部教
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2002年3月4日,区委区政府制定措施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设立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的扶持和对企业加大投入、提高经济效
益、加快技术开发等的鼓励。3月5日,区委制定《临淄区依法治区第三个五年规
划》。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
法制观念,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
规章制度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民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当家作
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社会秩序稳定,
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总人口的0.02%; 以全方位依法治乡(镇)为重点的
区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