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税源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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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税务坚持以“促产、导流、增收”为指导思想,积极协助社队(乡村)
及企业广开门路, 提高管理水平, 增加经济效益。1960年,临淄砖厂水井缺水
(因石板阻隔,人工挖不动),直接影响着正常生产,辛店税务所蒲奉章研制成
功动力打井机,给砖厂解决了用水问题。1965年,敬仲税务所帮助呈羔等村油坊
改革榨油技术,提高出油率,每50千克大豆产油由5.25千克增加到6千克。皇城、
金岭、城关、辛店税务所分别帮助崖付、于家、金岭、葛家等队办起较大养猪场,
研制和改进饲料配方,如发酵饲料、担子菌等饲料、应用机械化养猪等,支持发
展生猪1.25万多头,养鹅180多只。
1977年, 征收的农村所得税,以公社实收数,按40%提出作为发展基金,返
还给农村社队62.29万元。1978~1979年共留给14个公社所得税留成款99.26万元。
1989年, 帮助企业催收货款800万元。1990年,帮助企业推销产品6000万元,为
炼厂劳服挖潜改造冻干粉项目,由年产120吨提高到年产330吨,并为该厂解决资
金借款10万元。1985~1990年,临淄区税务局下属分局及基层税务所,在全区支、
帮330个项目,实现产值7960.8万元,利润1678.1万元,税款993万元。发放周转
金430万元,支持养殖项目79个,实现产值1675万元,利润278万元。
1999年, 为敬仲镇石桥村开发废弃河道, 帮助投资20万元,建设鱼、藕池
3.33万平方米,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