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辑 农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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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底成立临淄县会计辅导室, 在编干部3人,专职训练农业合作社的会
计,帮助合作社建账、清账、结账,并按照社章规定清理结算入社、并社、转社
工作中遗留的财务问题。
1962年,县会计辅导室对生产大队、生产队财会人员进行清账、结账、编造
分配方案、分配报表等会计业务培训。1965年10月,全县开展清工分、清账目、
清财务、清物资运动。
1983年,在农村实行土地、村办企业、林业、果园、农机、水利、经济田等
合同承包。同时,做了合同的鉴证,建立合同管理档案。1986年,对农村财务实
行集中办公及审计制度。各乡镇(街道)统一规定农村集体财务集中办公和审计
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办公和例审。对审计合格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编
制会计报表。1988年12月,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农村通用的收付记账
法改为借贷记账法。
1991年3月, 组织全区经营管理力量,在高阳乡进行为期45天的农村财务整
顿试点工作。同年8月2日,区委下发《关于进行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财产的通知》,
集中两个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农村财务清理整顿。1994年,区经营管理站在
孙娄镇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试点,随后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以“总量控制、净
值考核、 保本增值” 为核心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10月21日,区委下发
《关于对农村财务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对全区18处乡镇400多个村进行全面
的清理整顿, 区乡两级参加清理整顿人员达300人。共清理企业、果园承包合同
2.6万份, 金额3358万元。兑现合同4062份,兑现金额1417.6万元。调整基数过
低合同26份, 金额20.9万元。新签合同220份,金额71.5万元。处理合同纠纷48
起, 金额22万元。 清理账外合同收入为集体挽回损失72.5万元。清理白条顶库
2817笔,金额303万元。查出违纪54起,金额9.6万元。挪用公款6起,金额2.5万
元。 现金短款56起,金额3.8万元。清理出三角债1.24亿元。其中,债权6194万
元, 制定还款计划办理“欠转贷”2246万元,注销年限长无法收回的债权131万
元,收取乡镇统筹费73.3万元,收取村提留52.6万元,收回集体各项服务费和其
他收入42.5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1700万元,处理率达70%。清理债务6168万元,
清理出非集体承担的债务43.3万元,清理财产物资金额1.85亿元,账务处理固定
资产685万元,物资65万元,责任人赔偿的财产、物资4.26万元。
1997年1月, 区政府颁发《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农民负担合同化管理工作意
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乡镇统筹、村提留都收取的村,由乡镇政府(委托村委
会代理)与农户签订农民负担合同,对乡镇统筹不再向农民收取的村,由乡镇政
府与村委会签订合同。 当年全区有240个村与农户签订农民负担合同5.97万份,
有58个村(居)与乡镇政府签订了合同。1995年10月至1997年12月,全区完成农
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村(居)372个,完成产权界定的350个,进行产权登记和
发放产权证的300个,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保本增值责任书的300个。12月,实施农
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及财
务公开制度。各村(居)成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
组,定期对集体财务收支进行会审,对合法合理、内容真实、手续完备的凭证加
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年初公开财务计划,每月或两个月公开各项财务收支。
设置财务公开栏,年末公开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使用全区统一样
式的财务公开榜,对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地填写公开。对专项、重大财务活动及时
单独公开。
1998年5月6日,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
意见》。年底,清产核资工作结束的有370个行政村2242个村民小组、132个集体
单位、20个非经营性单位。清产核资数额为8.47亿元,负债额为2.72亿元,所有
者权益额5.75亿元。核实资产数额为8.44亿元,负债额为2.72亿元,所有者权益
额5.72亿元, 分别减少274万元、9万元、265万元。1999年,区政府办公室下发
《关于认真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对全区1998年底以前的乡村(乡镇
政府、村委会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
务(不含乡镇办和村办企业经营性债务) 进行彻底清理。 全区清理乡镇级债权
4812.86万元,债务6871.78万元。其中,偿还期在3年以上的1995.87万元,占债
务总额的29.1%; 村级债权1.93亿元, 债务总额1.97亿元,偿还期在3年以上的
9505.16万元,占总额的48.3%。同年,全区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一九
九八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全面实行农民负担新的计提办法,即“三提
五统”以1997年实际承担为基础,一定三年不变。至2000年,全区每年“三提五
统”预算总额为3532.66万元,农民人均92.38元,占199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
的3.29%。 其中,乡镇统筹费预算总额2019.87万元,农民人均52.82元,占1997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8%。 村提留预算总额1512.79万元,农民人均39.56元,
占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1%。劳动积累工、义务工预算总额242.5万个,劳
均11个。2001年,农民负担继续执行一定三年不变的顺延政策,维持前三年农民
负担水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在举办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员暨民主理财小组长培训
班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对集体有统一经营实体的村(居),成立财务管理
办公室,具体负责所属企业、公司等经济实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体无经济实
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班子较稳定的村(居),设立专门的会计、出纳、物资
保管员,明确职责,坚持集体办公、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制度。对农村集体经
济薄弱,班子不稳定,群众对财务有意见的村(居),及时实行账款“双代管”,
设立专门的村级经管员,防止和杜绝财务管理混乱现象。截至1997年底,全区一
类村147个,占总数的33%;二类村233个,占总数的53%;三类村62个,占总数的
14%。齐陵镇自1998年3月起,对全镇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

1990~2001年全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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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承包合同 │其中已签证│ 承包合同 │其中已兑现(│ 调解合同 │ 合同管 ┃
┃ │ (万份) │(万份) │ 上交金额 │万元) │ 纠 纷 │ 理人员 ┃
┃ │ │ │ (万元) │ │ (次)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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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9.14 │ │4034 │3441 │145 │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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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9.52 │ │2367 │1921 │381 │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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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9.36 │5.46 │3043 │2347 │499 │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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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8.47 │6.28 │3542 │2490 │241 │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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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7.89 │5.8 │4010 │2966 │228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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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6.59 │4.15 │3876 │3099 │189 │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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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8.38 │1.9 │3972 │3267 │178 │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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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7.61 │1.87 │5169 │4310 │34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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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8.89 │4.87 │4819 │3899 │28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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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12.8 │11.53 │5126 │3918 │1 │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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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12.12 │10.97 │5364 │4082 │24 │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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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12.04 │10.25 │7642 │4610 │75 │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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