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临淄财政投放的农业资金主要有农田水利补助费、支援贫队
投资、造林扶持费、农科网补助费、社会救济款等,一切支援农村的财政资金,
都必须通过农业银行拨款、监督使用。
1979年,区财政局设立农业财务股,专门管理农、林、水、农机事业费和扶
贫资金、社会救济款等。对农业事业单位的管理采取全额、差额两种形式。1986
年对全额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节余留用”,对差额事业单位实行“定收定
支,定额补助,节余留用”的财务管理办法。1988年,对农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
理实行差额包干,目标管理。
1989年,成立农业发展基金征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18处乡镇建立了农业
发展基金组织。当年征集农业发展基金1173万元,用于支援农业支出745.5万元。
农业发展基金实行先收后支,先存后用的办法。预算内的“农发”基金在预算内
列支,预算外的“农发”基金存入“农发”基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设
账簿,专门核算。1999年,按照《临淄区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暂行办法》,对
农业事业单位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奖励,短
收倒扣, 超支不补, 节余留用” 的管理体制。1998~2002年,区政府累计投入
“农发” 基金7432万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772万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478万元, 农业科技与市场开拓503万元,现代化农业示范区1594万元,支持农
业产业化16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1605万元,齐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
建设320万元。
临淄区是最早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区县之一,在连续开发建设的15年中,
相继建成14个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和5个蔬菜、畜牧生产基地,完
成土地治理面积1.03亿平方米,共投入开发资金5478万元。
第四辑 农业财务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临淄财政投放的农业资金主要有农田水利补助费、支援贫队
投资、造林扶持费、农科网补助费、社会救济款等,一切支援农村的财政资金,
都必须通过农业银行拨款、监督使用。
1979年,区财政局设立农业财务股,专门管理农、林、水、农机事业费和扶
贫资金、社会救济款等。对农业事业单位的管理采取全额、差额两种形式。1986
年对全额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节余留用”,对差额事业单位实行“定收定
支,定额补助,节余留用”的财务管理办法。1988年,对农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
理实行差额包干,目标管理。
1989年,成立农业发展基金征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18处乡镇建立了农业
发展基金组织。当年征集农业发展基金1173万元,用于支援农业支出745.5万元。
农业发展基金实行先收后支,先存后用的办法。预算内的“农发”基金在预算内
列支,预算外的“农发”基金存入“农发”基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设
账簿,专门核算。1999年,按照《临淄区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统管暂行办法》,对
农业事业单位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奖励,短
收倒扣, 超支不补, 节余留用” 的管理体制。1998~2002年,区政府累计投入
“农发” 基金7432万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772万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478万元, 农业科技与市场开拓503万元,现代化农业示范区1594万元,支持农
业产业化16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1605万元,齐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
建设320万元。
临淄区是最早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区县之一,在连续开发建设的15年中,
相继建成14个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和5个蔬菜、畜牧生产基地,完
成土地治理面积1.03亿平方米,共投入开发资金54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