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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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全县计划工作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实
行统一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计划管理采用直接计划与
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运用经济杠杆,采取经济手段,促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和生产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期间,由于受“左”倾
思想的影响,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计划管理逐步执行单一的指令
性计划,在计划上追求高指标、高积累,严重脱离实际。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
~1967年)期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政策,全面调
整计划比例、指标,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第四个五年计划(1968~1972年)和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3~1977年),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强调
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计划未能制定,计划管理处于盲从状态。1978年至第
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期间,计划管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逐步削
减指令性计划,放开部分商品价格,减少计划物资供应,重视综合平衡,突出计
划的科学性。从1982年起,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改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逐步建立以中长期计划为主的计划体系。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期间,
大幅度简化和下放计划管理权限,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
合的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综合指标体系。在计划管理上注重经济
信息预测,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财政等经济杠杆,促进计划的实现和商
品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
济运行机制。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期间,计划管理围绕建立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进行全方位改革。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
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以“市场调节,政策协调,总量控制,综合平衡,服务监督”
为主要内容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着手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第
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期间,围绕实现经济运行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
两个转变,放开微观,着重宏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初步建立
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管理体制。自第十个五年计划开始,围绕提高
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中心目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管理体制
和体系,逐步建立起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计划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