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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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姜太公封齐建国时,就采取“通工商之业,便鱼盐之利”的经济发展方
针。战国时期,齐国设立市管制,有“闫市”(市场管理员)、“贾师”(物价
管理者)、“缠人”(管理税收和罚款者)、“司暴”(维护市场秩序者)之分,
市场划行归市,市场闭启有定时,时贷交易守法律,这种市场管理形式到清末及
民国时仍在沿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临淄经济发展缓慢。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先后成立经济管理机构,统一度量衡,废除苛捐杂
税,恢复集市贸易,保证军民生产生活秩序。1944年,建立益寿临广四边县抗日
民主政府工商管理局。 1945年9月,临淄抗日民主政府改组为县人民政府,设实
业科、财政科,管理市场贸易及物价、统计等方面工作。
新中国建立后,县各级党政组织率领全县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运
动,引导农民和个体工商业者走互助合作的道路,逐步建立起以生产资料公有制
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的经济管理组织也相继建立起来。1950
年后,县政府分别设立统计科、工商科、物价管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等经
济管理机构。1955年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计划
工作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实行国家的统一计划。工农业生
产以指令性为主,以计划手段配置资源,保护国有、集体经济,限制个体私营经
济发展,农副产品产供销由政府分类调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突破“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形式,打破“大锅饭”,
逐步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各经济管理部
门的机构和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1982年,区统计局、物价局分别从区计划委员
会析出, 独立建置。1984年1月,区审计局成立。1989年,区技术监督局成立。
各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为临淄经济的腾飞发挥了重大作用。
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后,围绕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中心目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
管理轨道。2002年,不断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
稳定的关系,初步建立起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临淄经济进入新的发
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