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公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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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 民国时期,境内公路养护全靠征集农民劳役。
1949年以后,公路养护实行民工建勤政策,由附近乡村出民工,国家给予补
助。1958年,受“大跃进”影响,群众养护一度放松管理,路况下降,后增加专
业人员,调整管养路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
的养路方法。“文化大革命”期间,路面破损严重。1980年起,逐渐加大养护投
资力度,采取建养并重措施,把公路养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1983年,省交通厅
制定《山东省公路养护质量实施办法》,区公路站制定了公路养护质量标准,把
好雨季关、越冬关、春融关,对个别路段实行养护领导负责制。1984年,路况明
显好转。 1986~1990年,全区继续执行民工建勤政策,对国道、省道等养护实行
工人与建勤代表相结合,一般区乡公路实行民工建勤与专业养护队伍相结合的组
织形式。1990年后,运输车辆增多,吨位增大,公路路基路面破坏严重,区公路
站及时调整养护工作重点,把养护放在路基补强、路面保平上。1992年,对辖区
内的公路普遍实施养护新技术阳离子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技术,防止了路面透水,
保持了路面平整。 对严重网裂、龟裂、拥包等病害进行了处理。同时,对309国
道实施GBM工程。 1997年,采用砼路面清缝、灌缝机和一批灌缝专用材料,提高
了工效,保证了养护工程质量。1999年后,养护工作坚持“畅、洁、绿、美”的
标准,严格目标管理,利用已有机械,执行市局《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全
面养护。临淄公路分局内部进行改革,加强了工作任务的目标考核、奖罚兑现。
2002年,全区干线公路146.56千米,好路率82.3%以上,区路131.8千米,好路率
86.7%以上。
养护工具 1965年前, 境内公路多沙土路面,公路养护以保证路面平整、晴
天通车为目的,因而养路工具简单,主要有铁锨、扫帚、铁耙、石碾、回沙器、
路刮等。1965年以后,沥青路面逐渐增多,工具也以保证路面质量为主而添置,
并逐步向机械化发展。先后购进了手摇撒油机、内燃压路机等机械。1977年,又
研制成功大型沥青混凝土搅拌机, 基本实现机械化。1978年4月,区公路管理站
建立了机械工程组和机修车间。1988年,设立机务股,专门负责机务管理工作。
1990年,临淄区拥有6吨以下压路机2台,10~12吨1台,12吨以上2台,电焊机1台。
1992年,新添沥青洒布机1台,空压机1台,稳定土拌合机1台,路面铣刨机1台。
1994年,新添沥青洒布车1台,装载机1辆,混凝土拌合机1台,载重汽车1辆,自
卸汽车4辆,挂车6辆。1996年,新增洒水车1辆,混凝土拌合机1台,抽水机1台,
真空泵2台,电动加油机4台。1998年,新增混凝土切缝机1台,灰土拌合机1台。
2000年,新增挖掘机1台,沥青摊铺机1台。截至2002年底,临淄公路分局共有筑
路机械设备86台(套)。
公路绿化 1937年,境内只有辛石公路,路旁植树4900株,绿化里程8千米。
战争时期全部毁坏。1949年后,县交通科设养护干事一名,专管公路绿化。本着
修筑一条公路、绿化一条公路的原则,公路建成,植树完成。干线公路绿化,由
公路部门统一规划,提供苗木或资金,乡村道路由生产队保栽保管。树种一般为
杨、 刺槐、 柳。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公路绿化标准逐年提高。198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公布实施,把公路行道树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区公路
站加强全区公路的绿化管理,制定栽、管、护、保成活率的责任制。1987年11月,
临淄区请淄博市土肥站的技术人员,对全区公路沿线的土壤结构PH值等项目进行
实地调查和取样化验,为公路绿化的树种设计选择提供依据,成为全市第一家有
绿化设计的单位。 1990年8月,河辛路的绿化工程经省公路局检查验收,总分为
全省第一名, 评为“公路绿化优良工程”。1991年,309国道张辛路段栽植各种
灌木20万株,草皮6.63万平方米。1994年8月、1996年10月309国道临淄西段、东
段绿化工程分别被省公路局评为绿化优良工程。 1997年,又在隔离带内增添2万
株花灌木,新加了蜀桧、紫叶李等树种。到2002年底,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
干线公路已绿化146.02千米,占总养护里程的100%。
路政管理 早在1931年, 山东省国民政府建设厅就颁发《禁止车马践压汽车
路暂行办法》。1948年,山东省解放后,省公路管理总局公布保障行车安全、维
护交通秩序的10项规定。 次年5月,省政府又颁发《养护公路布告》。1951年,
在全县贯彻省政府交通局公布的《山东省畜力车行驶公路违章处理办法》,对雨
后禁止通行车辆和禁止铁木硬轮大车行驶公路作了明确要求, 对违犯的给以1~5
天的义务劳动修路或1万元~10万元(旧币)罚款的处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某些基本建设工程,如农田水利、城市埋设电杆、架设通讯输电线路及埋设地下
管道等,使某些公路段被占用和破坏。为此,1957年交通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各
部门基本建设工程占用公路暂行规定》,使公路部门在处理与各部门关系方面有
章可循。“文化大革命”期间,路政管理遭到破坏,侵占、毁坏公路情况相当严
重。1975年,省革委发出《关于加强路政管理的通告》,指出:禁止在公路上开
挖渠道、打场晒粮、设立摆摊、乱砍滥伐行道树等。1980年,省政府下发《关于
加强公路管理的布告》 。 1984年10月7日, 市政府为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发布
《关于加强公路管理建设文明路的通告》。之后,各区县成立了建设文明路办公
室。 1988年3月,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各区
县公路管理站配备了路政管理员和专用汽车、摩托车,路政员统一着监理服装,
在做好公路修建养护工作的同时加强路政管理。 1990年4月,区公路管理站成立
路政科, 设专职管理员6人,公路站长为兼职路政员,配带路政管理证,负责沿
路宣传、检查、管理、清除路障。1990年9月,交通部颁发《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由区交通局和区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10月,拆除了济青路淄河
店路段14户违章建设的石灰窑,恢复边沟2800米,开辟了路政管理新局面。1991
年4月16日,临淄区公路巡回法庭成立,解决公路侵权问题和纠纷案件。1992年,
区公路管理站和区交通局会同公路沿线各乡镇政府、区土管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法》,对公路用地进行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了用地范围及
权属,埋设了公路界桩。1992年、1995年,两次对干线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内的建
筑物进行调查统计,对查实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清理拆除。1997年,全区组织
交通、公路、工商、城建、公安等部门,对公路两侧,尤其是穿越村镇路段的集
市脏、 乱、 差现象实施综合治理,巡查公路里程5.18万千米,清除各类堆积物
3744立方米, 清除非公路标志牌363块,硬化、美化沿路两侧场地1600平方米,
疏通边沟400千米。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颁布实施,路政管理工
作走向规范。 1998年2月,临淄区被省公路局命名为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先进区
(县)。1999年9月,区公路站大张分站被交通部授予文明道班称号。2002年底,
临淄公路分局配有专职路政员12人,专用巡查车3辆,全年巡查公路里程7.8万千
米,查处各种路赔案件1229起。
运输市场管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搬运工会组织,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运输
市场较混乱。1950年,开始贯彻政务院指示,对运输市场实行三统(统一运价、
统一货源、统一调配)管理。由市交通管理科专管,运输市场逐步好转。1956年,
临淄地区出现运输合作社,由县交通科管理。1960年后,由于散车的出现,影响
运输市场管理,县交通局建立运营站,配备运营人员,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运输
管理网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取消三统管理,开放运输市场,曾一度出现
抢货源、 争路线、车辆空驶现象。1981年6月,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建立,运输管
理逐步走上系统化、 正规化。1988~1992年,紧紧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
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全区加强了对客货运输市场的治理整顿,运政人员实行岗
位立牌,戴证上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
做到了货畅其流,客便于行。1993年,随着临淄区实现“百平方公里百公里沥青
路”的目标,客货运市场全面推行资产租赁经营责任制。实行单车车值抵押承包
经营,驾驶员成为拥有一定资产、负有一定责任的生产经营者。1998年,完成了
对出租车客运市场的专项治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的出租车加大查处力度,出租车
市场得到规范, 理顺了内部管理体制。同年4月,按照市政府安排,在区交通局
内设立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的客运市场管理。淄博市联合运输公司改为淄
博交运有限责任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机构,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体
制和运行机构。
1999年以后,在临淄城区桓公路东端、晏婴路西端设出租货运汽车市场两处。
根据市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申请进行集装箱、危险品、大件和零担等运输和购
置高档厢式车的业户,给予优先审批,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实行挂靠经营,使
运输市场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养路费征管 1949年以来, 采取征收养路费的办法, 发展公路交通事业。
1950年,试行全国统一的《公路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为:大型汽车
每月征收小米最高200千克,最低60千克;小型汽车最高180千克,最低30千克;
兽力胶轮车单套10千克,双套15千克,多套20千克。凡征收的养路费,不作地方
财政收入,全部解缴省公路管理部门,其支出由省统一拨给,不得坐支和挪用。
养路费使用范围为养路工程费、养路事业费和与养路有关的其他费用。汽车养路
费用于干线公路,拖拉机和兽力车养路费用于县乡公路。区公路管理部门每年编
制公路养护修建计划,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以后养路费收费标准调整
多次。1962年3月,县公路管理站设监理干事1人,具体分管养路费的征收。1978
年, 设征收办公室,职工3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临淄分局为临淄区负责征收的
基层单位。截至2002年底,全区汽车存有量增至20408辆,养路费征收人员15人。
车辆通行费征收 齐陵镇境内的309国道淄河大桥收费处是全区惟一的公路收费站,
1994年1月1日成立,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所收通行费上解省交通厅,实行专户
储存, 并交省财政厅专户管理,用于归还309国道张店至临淄段的公路建设贷款
和集资。
1999年,收费站被交通部、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2年,被省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2年,收费站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监控室等科室和4个收费中队,
共65人,其中正式编制25人。
至2002年底,淄河大桥收费处共收取车辆通行费约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