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日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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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购进 清末民初, 商品购进由私商依据资金势力和市场所需自主确定。
购入的主要商品近20种,年购进总值银24.4万两,来自国内的以糖茶、纸张、棉
花、煤炭、丝织品为大宗,药材、瓷器及其他日用品次之;来自国外的有煤油、
布匹、棉纱、火柴等商品。水产品及国外商品,多由青岛购进,经海运至羊角沟
转运至临淄西关后,再分销至全县及博山、淄川、益都等地,绸缎、布匹由周村、
潍县购进,煤炭、琉璃、瓷器由博山、淄川购进,茶叶由周村购进,药材、陶器
由济南、益都购进,小麦由羊角沟购进,铁器由山西购进。1904年(清光绪三十
年)胶济铁路通车后,以铁路运输为主,经辛店再运至各地。购进商品主要来自
青岛、上海、杭州、济南、天津、北京、潍县,海南岛次之。县内较大商号,在
青岛有常驻采购人员组织进货。1938年,日军入侵后,实行经济封锁,购进商品
锐减。
新中国建立后, 随着国营商业的建立, 购进商品以二、三级批发站为主。
1953年以前,实行系统内调拨制,百货、纱布、烟、酒由张店、周村、益都等地
进货,煤炭由淄博各煤矿进货,后扩大到山西省的阳泉、大同及辽宁省的阜新等
地。1956年,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工业品按分配计划从青岛、济南进货,
三类小商品自由采购。 至1965年,商品购进达到678万元,1978年增加到4971万
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商品流通实
行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流通环节的体制。商业企业
直接从工厂和到外地进货的数量增多。 从1981年起,购进工业品有4种形式:一
是统购统销(统配)商品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二是计划收购,按国家规定计划
交货,超产部分由工业部门自销。三是订购,工贸双方协商签订产供合同,工业
部门下达计划执行。四是选购,产品由工业部门自销,商业部门自由选购。1986
年起,计划分配商品逐年减少,市场调节功能逐年提高。商业部门从坚持改革,
坚持搞活企业、搞活流通,支持生产、方便生活入手,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
拓宽购进渠道,主要形式有工商联合、农商联合、农工商联合、商商联合等。联
合的范围逐步向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方向发展;联合的程度逐步从短期
的、松散型的向稳定的、紧密型的方向发展。1993年后,取消计划商品,实行市
场调节,随着“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的实行,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
货源,开始以“买全国、卖全国”的经营思路,建立各自的购销网络,总经销、
总代理商品增多,物流配送中心相继建立,商品购进更加及时方便。1997年,全
区商品购进达10.15亿元。 至2002年,统计口径改变,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
业商品购进就达10.8亿元。
商品销售 新中国建立前, 商品销售靠市场供需双方自由买卖。建国后,商
品销售实行计划供应,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对特殊商品采取特殊的供应政策,在
短缺经济时代,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后,逐步取消计划经济,放开经营。
销售方式 清朝末年至民国时期, 商业由私人经营,多为零售,柜台销售为基本
销售方式,一手钱、一手货,以现钱交易为主,也有预购和赊销,还有的销售大
放账,一年后付款。新中国建立后,逐步过渡到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经营。
本着“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宗旨,有计划地组织货源,以满足人民生产生活
的需要。销售方式仍以传统的柜台销售为基本销售方式。1953年以前,对部分高
档商品,曾实行过赊销,赊销期3个月至1年;对供销社实行商品销售后付款,加
3%~5%的手续费。以后,国家商业部多次明文规定,零售商业一律现款交易,严
禁赊销,赊销业务即停止。企业销售主要有两种传统销售形式。一是批发销售。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按系统垂直领导,不独立核算,实行报账制,批发单位既担
负对国营零售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和私营商业的批发供货,又直接开展零售业务。
1965年10月,国营商业实行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开,独立核算。主要的销售方式是
供货会和补货会,按照固定的渠道、价格向其他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分配一、二
类商品和销售三类商品。二是零售。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多种经济成份商业大批
涌现,商品销售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关闭多年的物资交流会、商品展销会、仲夏
夜市等逐渐恢复。
1993年后,取消计划经济,实行放开经营,各行各业群起从事商业活动,形
形色色商业机构大量涌现。原有各流通企业打破旧的经营分工和行业分工,坚持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形成了工商联合、商商联合、联展联销、联购分销、分购
联销等多种营销形式。自选销售、敞开式销售等新型销售方式相继出现。1995年
10月28日开业的利群超市,是淄博第一家以超市业态开放销售、计算机联网收款
的大型综合超市,实现了对传统销售方式的突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1997年
开始,连锁经营迅速扩展,并出现了跨地域经营。利群超市和东泰商厦先后在青
州、 广饶、张店、周村等地开展连锁经营。2001年9月,利群购物中心面食、糕
点、菜肴等商品现场制作销售的新型制销方式投入运营。2002年,奥德隆经贸有
限公司在原三级批发的基础上,率先组建起了物流配送中心,开展运销制。有些
生产厂家为扩大产品销售力度,逐渐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采取直接进入
商场推销的方式对自己的产品开展推销活动。
供应政策 在商品分配上, 贯彻“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
乡都需要的农副产品、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原则。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市
场面临生产减少,商品不足,货币过多,物价上涨,吃穿用各类主要商品库存数
量与社会购买需求量差额大等困难,供需矛盾突出。商业部门采取如下措施克服
困难:凭证、凭票供应。从1961年起,凭证凭票定量供应的商品有棉布、针棉织
品、布制服装、布鞋、煤油、猪牛羊肉、食糖、糕点、卷烟、民用线等12种。其
中, 针棉织品、布鞋、服装、糕点、卷烟、民用线等6种商品从1964年起逐步取
消了定量供应,其它商品直至1984年底才陆续取消。
凭购货券供应。1962年,实行对城市人口发放购货券,凭购货券购买指定的
紧缺工业品的办法。初期按工资额多少发券,1964年改为按人定量发券。凭券供
应的商品初期为自行车、缝纫机、呢绒及其制品、绸缎及其制品、人造棉及其制
品、手帕、线手套、丝棉、高档皮鞋、胶鞋、香皂以及定量供应外的轴线、茶叶、
卷烟等15种。随着商品供应情况的好转,大部分商品撤出凭券供应范围,至1967
年仅保留自行车、缝纫机等少数商品凭券供应。1975年后,不再使用购货券。
特需供应。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对高级知识分子、行政级别十三级以上的
干部,除按照居民定量供应外,每人每月另行供应肉1千克、大豆1.5千克、鸡蛋
1千克、 糖0.5千克、卷烟2条。行政级别十七级以上干部也在大豆、卷烟、肉、
蛋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病员、产妇、婴儿、结婚、死亡、输血、献血和高温作
业、近毒岗位等工种也实行特需供应。
高价商品供应。1962年起,糖果、糕点、砂糖、针织品、自行车、钟表、酒、
茶等商品实行高价供应政策。对高价商品制定的价格,参照当时的集市贸易价格,
根据“敞得开、卖得出”的原则确定。当时高价糖果、糕点的平均销价分别为原
材料成本的4.5倍和5.8倍,高价糕点一般每千克6元左右,高价糖果每千克8元~
10元。名牌自行车每辆平均650元左右。同年8月后,随着市场供应情况的好转,
高价商品销售逐渐减少,价格逐步下降,范围逐步缩小,到1965年底,除针织品
外,其余商品均退出高价范围。
侨汇物资供应。1959年10月,根据国务院通知,开始实行凭侨汇券供应部分
紧缺商品。1962年,按规定每百元人民币的侨汇供应70元的物资,并可按平价购
买粮食40千克、 食油2千克、白糖2.5千克、猪肉1.5千克、棉布5米等6种物资。
以后有过多次调整。“文化大革命”期间侨汇供应停止。1978年,又恢复凭侨汇
券供应市场紧缺的名牌自行车、 缝纫机、烟、酒等。1979年,为贯彻国务院7个
部门《关于进一步办好友谊商店的若干意见》,市商业局批给齐鲁石油化工公司
外宾招待所1万元, 增设外宾专柜。1991年后,商品供应快速丰富,已无紧俏商
品,侨汇券失去作用,不再使用。
商品销售量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全县商品销售额银40.44万两。其
中县内销售额银25.53万两,县外销售额银14.91万两。1932年的销售额是:水果
业0.79万元, 杂粮业16.79万元,药业1.59万元,杂货业3.05万元,广货业0.08
万元, 烟糖茶业0.14万元, 牲畜24.6万元。1933年,销往济南小麦9590吨,羊
400只;销往济南、青岛、博山蔬菜500吨;销往益都、寿光、潍县苇席14.7万捆;
销往青岛烤烟4000吨,牛3000头,西瓜30万个;销往张店、周村、益都蚕茧50吨。
新中国建立后,商品销售量逐年增多,市场需求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50年代,
人们以吃穿为主,粮、棉、副食品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70%以上,日用品的销
售额仅占20%。1953年,全县销售粮食6685吨,棉布133.72万米,自行车11辆。
60年代初期,生产水平下降,商品销售量减少。猪肉销售量由1959年的104.2吨,
下降到1961年的6.7吨;棉布由1959年的138.94万米,下降到1961年的2.25万米。
70年代,人们对生活消费的需求,逐步转到穿和用上,穿的逐步以毛纺、化纤布
料为主。 1975年, 销售各种服装13.2万件, 比1970年增长1.7倍;销售自行车
3003辆,比1970年增长1.6倍;缝纫机、手表销售量分别达到839架、1613只。进
入80年代, 消费资料逐步向新型高档商品发展。1985年,销售电视机10075台,
电风扇21670台,电冰箱1017台,收录机2569台。
1988年,由于社会需求增长过快和价格改革力度较大,造成供需矛盾突出,
导致市民对价格上涨恐慌心理普遍增强, 临淄市场曾一度引发抢购风潮。是年5
月,国家确定放开肉、蛋、菜、糖等4种商品价格,7月份放开13种名酒和13种名
烟价格。名酒价格调后比调前升幅达384%,其中茅台酒升幅最大为592%,全兴大
曲升幅最小为177%,其他农副产品和某些工业品也出现搭车涨价现象。商品抢购
风造成了市场销售的超常增长,整个流通领域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旺销局面,一
些背时商品也成了畅销货。是年,全区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4.73亿元,比上年增
长36.4%,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增长6.4倍。主要商品零售量:粮食(原粮)
36711吨,比上年增长112.5%;肉禽蛋2307吨,比上年增长120.9%;布匹226.8万
米, 比上年增长84.4%;电视机10040台,比上年增长39.9%;电冰箱2568台,比
上年增长71.3%。 1989年,城乡市场销售比较平淡,商业企业经营遇到困难,社
会商品零售基本保持了上年的水平。1990年市场好转,呈现稳中趋旺的势头。
1993年,取消计划商品,实行放开经营,长达44年之久的计划商品从此消失。
商品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商品供应极大丰富,居民消费心理更趋成熟,居民消费
结构不断优化,衣、食、住、行、用等方面消费质量全面提高。是年,实现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8.72亿元, 比上年增长52%。主要商品销售量:肉禽蛋3511吨,
电视机8210台,电冰箱4832台,录音机3415台,洗衣机3341台。之后,商品销售
量不再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