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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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与培训 临淄区自1975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始, 即着手抓安
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区安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都安排一些安全教育活动
及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八九十年代,随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地不断深入,
全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逐渐走向经常化、正规化和制度化。通过放映安全电影
以及录像,举办事故展览,收听录音报告等直观形象的方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
活动,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及安监系统的执法人员则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与考试,做到持证
上岗。对企业职工,则按照“谁用工谁教育,谁培训谁签字,谁考核谁负责”的
原则,执行“三级”培训制度。截至2002年底,全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633人,
厂长(经理)966人,安全管理人员1199人,职工25600人。
安全生产检查 七八十年代, 临淄工业门类较少,发展速度相对较为缓慢,
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检查上面。进入90年代
后,全区工业迅猛发展,特别是化工等新兴行业的崛起,使全区的安全生产面临
非常严峻的形势。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对矿山、化工及油库等
重点行业和部门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把事故隐患多的地区以及未经批准的小炼油、
小化工及小矿山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建立了区、乡两级危险源台账和全区化
工企业网络分布图,制定了重大隐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化工、矿山等重点行业
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存有事故隐患的单位实行一、二、三级管理,重点单位派驻
安全专家,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建立健全了全区安全生产
联合执法体系,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以及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联合执法。 截至2002年底,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1740处,下达整改指令书
2706份, 处理各类责任者13名,责令120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业,关闭取缔41家生
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整治连搞三年的要求,
2000~2002年, 临淄区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处所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煤矿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和《临淄区煤矿“双基”建设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监
督煤矿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以
矿井的“一通三防”(通讯、防煤尘、防瓦斯、防火)为重点,努力排查矿井重
大事故隐患,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截至2002年底,全区煤矿共完成安全生产技术
改造项目185项,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已初步建立,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百分之二
以内。
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 研究制定了《临淄区非
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对全区非煤矿山划分好、中、差三个等
级,实行安全等级监督管理,实施六整顿、(超层越界大小矿贯通、安全设施不
齐、威胁邻矿安全生产、通风排水系统不健全、井下大面积空顶、露天采石无安
全台阶的小矿山)六关闭(无采矿许可证、独眼井生产、有证无资源、开采矿种
与采矿许可证不符、水患危害严重且未采取可靠措施、未领取《安全许可证》的
小矿山),对超层越界开采和威胁邻矿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同时,按
照《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矿山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积极为矿山职工办理保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2002年,全区矿山企业一线职工
入保率达到96%以上。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 以对无证生产及经
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查处和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
施的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及村(居)三级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对46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等级管理,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使用及运输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依法关闭取缔了38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
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评价和注册登记工作。2000~2002年,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402家,查出
隐患6503处,停产整顿88家。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建设局牵头,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建设
部“一标准、五规范”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杜绝
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0~2002年,开展了各类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开展了吊篮及脚手架专项治理,开展了基坑工程专项检查和二层以上外装饰工程
的重点检查工作。 检查施工现场1130个,下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知书760份,
停工通知书126份,查处隐患4900处,创建安全文明工地100余个。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临淄公
安分局牵头,实施对涉爆单位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以对储存、
使用和接触爆破器材较多的单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批发经营企业为专项整治
的重点,对非法制贩爆破器材和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的单位以及有条件接触爆炸物
品的人员和涉爆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强化监管检查。 2000~2002年,先后出动警力
670人次,检查798次,发现隐患74处,查处涉爆案件157起,查获炸药4500千克、
导火索120米、雷管5.6万枚、鞭炮10万余支。
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 以完善和加强预防交通
事故综合工作机制和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间、重点人员的监控为重点,落实交
通安全责任制,采取传统巡逻与计算机动态监控相结合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管理
措施,组织实施“畅通工程”,不断推动创建“平安大道”工作。2000~2002年,
共查纠车辆超员违章1210起,查纠车辆超载违章3540起。成立了专门的交通安全
管理夜巡队,配备了两台巡逻警车,对全区重点道路进行24小时巡逻控制,有效
减少了事故隐患。与全区各有车单位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创建交通安全
社区5个,交通安全村365个,交通安全规范化学校45所。其中,省级交通安全社
区两个,交通安全村及学校各1个。
公共聚集场所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消防大队牵头, 以商场、
网吧、 饭店及旅馆为重点,加大消防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行为。2000~2002
年, 下达法律文书184份,落实率达98%。对5家存有严重消防隐患的企业进行了
限期整改和处罚。全区消防重点单位全部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了专、兼
职消防员,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设施改造投入达到800万元。